现在交法关于赔偿的讲的太麻烦而且很多人不服.我建议以后发生事故的话.双方过磅.重的陪轻的就行了.这样也解决了人撞人和车撞车的责任认定.交警也不用麻烦了.现场也不用保护了,称一下就解决问题.反正现在的交法76条就是这个中心.
同意的别忘了顶一下.<div align=right><font style='font-size:9pt' color=#cecece>[作者于01-14 20:05:46修改]</font></div>
[作者于01-14 20:06:50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