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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我丈夫被检察院冤枉一事请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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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关于我丈夫被检察院冤枉一事请求咨询  
咨询内容:      梁国雄律师,你好1
我叫刘艳,是安徽省临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名职员。我丈夫于克祥,是安徽省临泉县供电局职工,2004年6月23日被县检察院传讯,最后被定为贪污罪起诉到法院,2004年9月14日开庭审理,至今已有一个多月,判决迟迟没有下来。法院只所以拖着此案不判决的原因是:1是证据不足,不敢冒然判有罪。二是如判无罪,还恐怕检察院对他们秋后算帐,因为法管们本身也怕检察院。
咨询内容是:
1、法庭已开庭审理过的案件是否还有打回检察院的可能?如果打回检察院后,检察院是不是还会把对当事人送往外地羁押(因为当事人现在本县拘留所羁押),是不是还会对当事人进行非正常审讯?我们作为当事人家属是不是有权要求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程序该怎么办?在打回检察院后,我们的律师对当事人起到什么作用?能不能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2、如果法庭硬判的话,上诉程序该怎么进行?我们可不可在二审时换律师?
3、就案件本身的复杂性是否可以借助媒体还当事人一个清白。
第一,你说的情况不很清楚,我的答复可能不准确。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可以打回检察院;至于是否移送外地羁押那要看检察院的决定;律师能为当事人做些什么,你在和律师签订代理协议时应明确;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应能保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否则他们违法 。
第二,上诉可以通过一审法院也可以直接到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进行;二审中肯定可以换律师,除非你在一审时就和律师签订了二审时的代理协议。
第三,通过新闻媒体还当事人清白只是你的单相思。媒体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哪个媒体肯真的会为此出力的。其实媒体比你想像的要黑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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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11-15 10:13:03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