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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手机,爱你、恨你、投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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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手机作为一种时尚商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然而,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了手机后,因种种原因,不久就对之“恨之入骨”。今年“3·15” 本报接到的手机投诉最多——

一位手机用户的投诉

武汉晚报“3·15”维权专栏:
  去年4月7日,我花2600元买了部手机,使用不到7天,手机便不时出现死机现象。消协工作人员出面调解,建议商家退款。商家却说,退款可以,但必须要有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不合格检测单。由于武汉市目前没有检测手机的专门机构,我只好同意商家换机,可接连换了两部新机,手机还是时常“发病”。
  去年7月26日早上,开机时,手机突然显示“SIM卡已锁”。“中国移动”说,SIM卡没有被锁,手机售后维修部却说,手机锁了。
   半个月后,换了主板,手机修好了。没想到,12月25日,手机再次被锁。一修又是1个半月,而且备用机也没有给我。
   就这样,不到一年,换了两次手机,换了两块主板。难以预料,一旦过了“三包”期后,我的手机会是什么下场?

手机“多病”病因很多
  今年“3·15”期间,本报接到的投诉中,手机投诉最多。来自省消费者委员会的信息也表明,去年,全省手机投诉持续攀升。
  据分析,手机“病因”有多方面。首先是市场监管力度不够,走私机、翻版机以次充好、屡禁不止;二是“诊断难”,责任难以界定,武汉目前还没有鉴定手机的专门机构,完全由厂家说了算。手机一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和维修商先是想到推诿,后又往往以“人为原因”作挡箭牌,导致“7日内可以退货”成为一纸空谈;只换不退、只修不换是常事;该更换、该维修的也是一拖再拖,按规定应该提供备用机的,也不提供;在维修时,给消费者换上去的往往是从旧电器上拆下来的旧配件;更换的手机也是问题机;最后,超过“三包”期,就开始拒绝承担“三包”责任.

购买手机“四注意”
  、对手机的外观、式样、颜色、基本功能、使用方法没有了解清楚的不要买,买前要认真阅读手机使用说明书。
  、不要买包装盒内无中文使用说明书、不能执行国家“三包”规定的手机以及手机附件,要注意实物与使用说明书、宣传材料是否一致,包装盒内的装箱单与实物是否一致。
  、购机时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不要买在本市范围内无售后服务维修点的手机。
  、购机时,要留意销售凭证的店名与所盖公章是否一致。千万不能贪图便宜,购买价格过低的水货手机。不要在非正规经销商处买手机。

维修手机“三提防”
  是防止维修商夸大手机故障,漫天要价,以“开机费”、“检测费”等五花八门的名义,收取费用。
  是在更换配件时防止“偷梁换柱”。
  在维修后,一定要索取维修单据,避免纠纷。

记住6个关键数字
  1年 手机的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核对开票日期。
  7天 手机自出售之日起7天内,主机出现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话、屏幕无显示或显示错字和漏划、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等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8-15天 在手机出售后8至15天内,主机出现类似以上的性能故障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换货或者修理。
  7天 如果送修的手机在7天内不能修好,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者提供备用机,原机修好后才能收回备用机。
  60天 如果由于生产商的原因,致使延误了修理时间,并从送修之日起超过60天还没有修好的,消费者可以凭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向销售商要求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主机。
  30天 如果因为修理者自身的原因,导致修理时间超过30天还没有修好的,消费者也可以向销售商要求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主机。
[作者于09-25 15:14:58修改]
错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br]在你身边却不能说爱你
支持你!
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