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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千龙说法]法律小常识----考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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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不成立  
  B.无效
  C.可撤销  
  D.成立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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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而张某作为某企业的销售人员,在持有加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情况下,相对方当然有理由相信企业授权张某签订合同。所以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依法成立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