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崔建民[/B]


鉴于医药广告违法违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误导”人民群众用药,国家药监局“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将全国所有审查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通过政府网站(http://www.sfda.gov.cn)向社会公布”,“希望为消费者提供识别医药广告宣传内容真实性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并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大对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的监督力度”(《新京报》6月27日)。
虚假广告为害之久之烈,可谓人神共愤,早该“痛打”了。药监局此招么……动机显然很好,也肯定有用,但也有限,一来其本身就有“破绽”,二来其也非什么绝招,即使没有“破绽”,也只能治标。而虚假医疗广告所以大行其道,原因也简单,一是监管不力——尽管这可能有些客观原因,但许多虚假广告根本没人管也是事实,二是处罚太轻——前不久媒体报道的几个虚假广告“大佬”,虽然把虚假广告弄得满世界乱飞,却也没见怎么处理,人家还是在“飞呀飞”的,患者就继续上着当,天天急急忙忙地用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换回了些效果其实一般甚至很差甚至根本无效的“灵丹妙药”。
所以,我想提点儿建议。对于药监局此招的“破绽”,可做如下补救,一要要求所有医疗广告必须在广告中注明查询“标准”广告网址,并提醒广告受众注意上网核对,二要鼓励群众举报,并拓宽举报渠道——比如电话、网络、信件等,举报属实者,奖!当然对举报人保密是必须注意的。三可聘些专门的社会监督员,每天分别对不同渠道的医疗广告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如此,“破绽”几近于无,“监督力度”便可能进一步“加大”。
但前头说了,这些仅能治标,要想“根治”虚假广告这一“顽症”,还必须拿出“绝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绝招”当然也简单,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要用“重典”,然后严格执行。现在差不多连小孩儿都知道,太多的问题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监管不力,处罚不严,比如刚刚让国人大跌眼镜的“审计风暴”,如果对前几年的问题严惩不贷了,即使还会有问题出现,也绝不会如此触目惊心。
上了当的患者和家属在哭,未上当的患者和家属正在激动地看广告,虚假广告的主人和媒体在弹冠相庆,有良知的人们在翘首企盼:让虚假广告统统死去吧!
可虚假广告……会……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