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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满城风絮之疑似故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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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鬟一个人,住在这个城市仅存的老房区里。

  很老很大的一个房子,极安静的地方,最令阿鬟满意的是那个小小的后院,种了满架荼靡,满架阳光。

  这地方是她一个朋友帮她租的,她的朋友很少,这一个也是从小认识。因为房子大,后来他又介绍了另外两个女孩儿来住。

  一个叫茱儿,一个叫安安。

  这两个女孩子成天叽叽咕咕,有说不完的话,交流是无非是城中俊男美女的一些逸事,和眉梢指尖流行的颜色。很多时候,阿鬟在一旁很有趣地听着。她感觉她们带来的是一种不一样的空气,她因此也发现,原来另外的人是这样生活的。

  这两个粉领女郎,每天清早打扮得娇娇嫩嫩出场,不到午夜不会归家。每每她在写的故事正打算暂时落幕时,她们也恰恰散场归来,嘴里还兴奋地哼唱着娱乐场所的情歌。天天如此,不知疲倦。

  她并没有因此觉得烦恼,反而极欣赏她们的生命力。然而欣赏是一种旁观的角度,她仍然维持着自己的生活方式。

  一个人固守着某样东西,本身就极动人。

  茱儿和安安谈论最多的是一个名叫邢之源的男孩,他是她们共同的朋友,也是她们三个人之所以会住在一起的原因。阿鬟最常听到的是,最近又有谁谁谁要为之源自杀了之类的新闻。

  她每听一次,愕然一次。

  怎么会有人以为自杀是获取爱的有效方法?而且象飞蛾扑火,屡屡不止。

  “之源拥有对女性致命的吸引力。”

  “他的周围总是围绕着许多女孩,可要命的是他并不接受任何一个。”

  她甚至听到茱儿这样说,“天哪!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几乎可以听到砰一声,一阵巨大的暖流从他身上迸发出来,温柔地笼罩着我,那感觉真是美妙。”

  她们竟然可以这样毫不讳言地谈论极其私密的情感,她暗地里咋舌,但笑不语。

  她认识之源很早,他们是从小的朋友。

  他偶尔也来这里,不过次数很少,来的时候也只是坐一小会就告辞走了。

  但是茱儿却有意无意地说,“之源对阿鬟好像很不一样。”

  她必定是在爱着,不然不会如此计较。阿鬟捧着一本书坐在阳光下,只是笑笑,并不往心里去。她冷静地知道,她和茱儿还有安安不是同一类人。她们的世界里充满了玫瑰色的爱情,可是在她,阳光午后,捧一杯咖啡,抱一本书,即是至大享受。爱情,只是一种虚妄的想象,她觉得不必同自己的想象谈恋爱。

  有时候,她也觉得也许太冷静,是她永远无法爱的原因。

  然而,有一日,生活终于失去了平静。

  那一天,阳光特别温暖,空气里飘着橙花的香味,阿鬟着一身细麻袍子,蜷在后院的椅子里看书,渐渐困意涌了上来,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半明半灭之间,恍惚感到有客来访,是之源吧,她迷迷糊糊地想,他大概坐一下就会走了。

  茱儿和安安殷勤地招待着来客,她们的声音传到她耳朵里是那么遥远,强烈的困倦纠缠着她,她虽然能听到一些动静,潜意识里却不愿意醒来。

  忽然,感觉有人轻轻抚弄她的面颊,她皱了皱眉,心道,之源,不要弄,正好睡,微微挣扎了一下,复又沉入暖暖的梦中。

  醒来的时候,茱儿和安安争着跟她说话。

  “秦少来过了,你知道吗?”

  “他可是本城最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

  “我们邀请过他几次,他都不肯来。这回据说是顺路,才有兴趣来看老房子。”

  阿鬟心下有些不悦,她们请陌生客人上门居然没有经过她的同意。

  “他看上你了!”安安嫉妒地看着她慵懒的表情,“他说真意外,在这古老的房子里看到一个这么古典的女子。”

  阿鬟突地打了一个激灵,想起睡着时那面颊上的碰触,“那个男人,他对我做了什么?”

  茱儿暧昧地笑,“他捧着你的脸足足看了五分钟,谁都看得出来,他爱上你了。”

  “我们这么辛苦,原来都是为阿鬟你做嫁衣裳!”

  阿鬟咬着嘴唇,气得浑身发抖,她平素连男人的手都未碰过,又岂能忍受这种狎昵?这地方是不能呆了。

  虽然,她一直很喜欢这个房子。喧嚣的城市里难得的安静,还带一个阳光院落,租金也不贵。可是再住在这里,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茱儿和安安又不知道还会引些什么样的人回来。她不能叫她们搬走,只好自己一走了之。

  “你确定你要搬走吗?”

  “是因为秦少吗?”她们无法理解她的想法,眼看富贵在握,黄袍加身,她却忙不迭地躲,古怪的女子,如她那些过时的服饰一般古怪。

  新租的公寓很小,朝北,更没有可以开一架荼靡的院子,所幸有一个落地的玻璃窗,不过没有阳光,从那里,只能看到一座烟灰色的城市。

  楼下有一个露天的咖啡座,午后三点钟,阳光不偏不倚地照在某个位置上。她自觉脸色过于苍白,该多晒晒太阳,所以她改在那里看书。

  又恢复了一个人平静无波的生活,可她不是不快乐。有时候,她也在想,茱儿和安安,她们其实也很快乐。哪种生活方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咖啡座的侍应渐渐认识了她,记住了她喝的咖啡。如果是正餐时分来,她多半没有吃饭,点的通常是同一种简餐。所以,只要她一来,不用出声,她的东西总是一毫不差地送上来。换来的是她一个淡淡的微笑。但她从不跟他说其它的话,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和周围一切保持距离,无害而平静地生存着。

  但是,那个人,还是象匹野马般冲出来,扰乱了她生活的秩序。

  午后三点钟,她准时出现在咖啡座。她的脸色在阳光下,仍然白得病态。宽袖束腰的衣服令她似足古画中走出的仕女,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突然,吱一声紧急刹车的声音,一架好嚣张的跑车,停在咖啡店门口。火红的车身,锃亮的外表,她才看了一眼,便觉耀目,心里暗自猜度这车主该是多么意态飞扬的一个人,张狂到极至,有风必驶到尽。
车内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

  那个年轻的男人一手撑着车身,象一只猎豹似的轻轻跳下,然后径直朝她走过来。白衣白裤白皮鞋,一身矜贵的打扮。

  “阿鬟!”他在她面前坐下,一口喊出她的名字!

  她心中咦一声,这人眉眼熟稔,仿佛哪里见过似的。

  “我叫秦萩!”

  呵,很久以前,她也认识一个姓秦的人。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原来躲到这里来了!”秦萩的眼睛一片黑白分明,干净得很,“但我还是遇见了你,好像老天注定了我跟你的缘分。”

  原来他就是茱儿她们所说的秦少!可奇怪的是,她本来应该愠怒的,到底他冒犯了她,不是吗?可是,对方眼中的清明忽然令她无法生气。

  “我听她们说,你是个作家?”

  作家?不,她不以此为生,她只是记下那些看到的事,在漫长的岁月里,聊以打发寂寞。

  她微笑,不语。

  从来不是多言多语的人,大多数时候,她都只是淡淡地笑,静静地看和耐心地倾听,盘桓壁上,置身事外。

  但这份淡定倾倒了秦少。

  并不是顶漂亮的女子,但却在他心里引起异常珍贵的感觉。既姽婳于幽静兮,又婆娑乎人间。这样的人,遇见了,舍不得错过。

  她不说话,于是他也不说话,世界变得很安静舒服,象饮了一杯清泉茶,由内而外都滋润舒展。

  这时,火红跑车上,那个艳丽女子娇声唤道,“秦少,可以走了吗?”

  可秦萩似听不到,毫无反应。

  于是她开始不耐烦地乱按喇叭,刺耳的声音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他们总是这样,唯恐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阿鬟明眸一扫,那女子顿感冰寒浸体,不由恐惧噤声。

  “秦萩,那女人是谁?”好不容易离开了那个地方,碧芙仍心有余悸。碧芙是一个美丽的混血儿,黑发,白肤,一双碧色的眼睛勾魂摄魄。

  “一个朋友。”

  “她好古怪。”

  秦萩笑笑,女人永恒的嫉妒心!不过阿鬟那样的女子,没人嫉妒才是奇怪。

  “我是说真的!”碧芙娇嗔,“她令人毛骨悚然!”

  她爱娇地抱住自己,媚眼儿如丝般抛过来。秦萩暗暗皱眉,说来奇怪,以前他觉得她这个样子很可爱。可是见过阿鬟,一应凡花再无法入得了眼。

  不过,毕竟好风度,如约吃过饭后,他又将碧芙送到了家。

  碧芙住在一个高尚住宅区,此时华灯四起,青草如茵。

  毛茸茸的小包被当做道具甩在肩上,摩登女郎摆出诱惑的姿势,“不上来坐坐吗?”她妩媚地发出大家都心知肚明的邀请。

  秦萩笑笑,“太晚了。”

  看着红跑车绝尘而去,碧芙失望地跺脚,到手的猎物居然跑了,都怪那个女人!她猫一般的眼睛里仿佛有碧焰在燃烧,脸上突然浮现出诡谲阴险的笑容。

  夜深人静时候,一弯月亮孤独地挂在城市的天空。

  这个时候,连街上的红绿灯都只剩下不断闪动的红色,倏地,一只动物飞快地窜过马路,停在了一幢公寓楼下面。

  那是一只黑猫,几乎和夜色融为一体,唯有那双碧莹莹的眼睛闪着寒光。

  它象人一样抬着头望上面,突然弓起身子,纵上通往楼顶的落水管,飞快地往上爬。爬到某个高度时,它停下来,轻轻一跃,不偏不倚地落在旁边窗台上,接着象颗黑丸一般连跳了几跳,最后落在某个窗台上,停住不动。

  月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子,将它的影子拉长在地上。它一动不动,似乎在侧耳细听。

  突然咿呀一声,它悚然回头,目露凶光。

  但是什么都没发生,不过是邻居没关好的窗户被风吹得微微动了一下。

  它转回头,咧开嘴唇,露出一个无声的恐怖笑容。抬起爪子轻轻一推,窗户慢慢开了一条缝,黑猫一头钻了进去,悄无声息地落在地板上。

  屋内一派安静,它的目标,正躺在床上沉沉睡着,做着好梦。

  今晚,也许是她最后一个梦。

  它颈毛耸起,龇开牙齿,低低地咆哮了一声。喉咙,喉咙,会喷出热血的喉咙,我来了!猛然间身子往前一冲,它呼地一声扑向床上的女人。

  突然一道白光当头照来,它连喊叫都没来得及,就被硬生生打出一丈多远,死死地钉在天花板上,动弹不得。

  “喵呜!”好可怕的感觉,那光好像能透过它的身体,消弥它所有的力量,它感觉似乎连一点精魄都快要凝聚不住。

  “喵呜!”黑猫不断凄厉地叫,拼命用爪子挡住头脸,蜷缩成一团,簌簌发抖。

  “畜生,修行不易,为何多造杀孽?”阿鬟坐起来,平静地注视着入侵者。

  “喵呜~”对方低低求饶。

  “这样害人,我怎能饶你?”

  “仙人饶命!”黑猫竟做人声,“念在碧芙只是初犯,饶过碧芙吧!”

  阿鬟浅浅一笑,“我哪是仙人,仙人都住在海外三山。”说着将白光一收,黑猫便从空中坠下。虽则猝不及防,但它应变迅速,在半空中打了个滚,竟能毫发无伤地安然着地。

  甫一着地,便赶紧逃跑,象溜黑烟似的冲向那半开着的窗户。

  “唉……”阿鬟微微叹了口气,“在我面前,你应该知道走不了。”

  果然,那白光随心所欲,似匹白练冲出,说话间已将黑猫紧紧罩在了窗户上。

  它从来没有这么丢脸过!碧芙的脸贴在玻璃上,伤心地想,方才象只被毒死的苍蝇,这回更糟,四肢大伸,象个壁挂。这女子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有如此神通?

  “唔,灵台尚清,看来并无太大劣迹……”那女人居然好整以暇地坐下来,手托着腮,对它研究来研究去。它深深地后悔啊!不应该逞强报复,它明知道她可能有些古怪。这下可好了,偷鸡不成,反赔了只猫!可怜它好不容易修炼成的花容月貌,可怜它好不容易才在这个城市立稳脚跟……

  它正在自怨自艾之际,突然听到那女子扑哧一笑。
第三章 蔷薇颜色
  实在是很有趣!阿鬟忍不住笑。她见过不少妖怪,可是在这以前,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猫的一张脸上会有如此丰富的表情!

  “真不知该拿你怎么办?”阿鬟再度收敛了光华,黑猫叭一下,从玻璃上掉落下来。它已不敢再逃,耷拉着耳朵,偷偷地从眼皮底下看她。

  “还是找薇颜好了。”那个女人自言自语地说。

  薇颜?是什么狠角色吗?它的脑子开始飞快地运转,在记忆里搜索关于薇颜这两个字的资料。没有,完全没有听说过,这种不知道更让它害怕。正又疑又惊之际,突然颈部一紧,被一双冰凉的手拎了起来,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它无奈地垂着四肢,在女人的手上摇摇摆摆,那双碧色的眼睛深处,难掩恐惧。

  沈薇颜,是个兽医,为了方便工作,她的宠物诊所就在沈宅的前面。

  那里除了顾客送来的宠物之外,还常常会自动聚集一些另类生物。这个城市初来乍到的妖怪,常常会因为不习惯使用那些现代化的电器而受伤;而有些自认为已经完全适应的,也会出各种状况,比如没进驾校学习过就乱飚车啦,喝醉了酒打架滋事啦,它们没法进人类的医院,沈医生的诊所就成了救急救难之地。

  而沈薇颜,是公认的最温柔和蔼的医生。

  凌晨一点钟,一辆出租车停在诊所门口,阿鬟拎着猫下来。

  “你可不可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突然回头对司机说。但红色的出租车猛然间加速,慌慌张张地开走了,在路上还撞翻了一个垃圾箱。

  阿鬟愕然,她只是觉得不会停留很长时间,想让他稍等一下,可他象撞了鬼似的。不过,也怪不得他,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带着一个古怪的黑猫,在这夜半时分独自出游,大抵是每一个夜班司机的梦魇。

  阿鬟笑,小心一点总是没错,城市的夜晚,是妖怪们的白天。

  诊所灯火通明,玻璃大门没有上锁。

  “大意的沈医生!”阿鬟微微摇头,推门进去。

  屋里非常干净整洁,布置着供客人休息的圆形沙发,和观赏的绿色植物,玻璃柜里摆放着各种兽用药物,一些看不出具体用途的医疗器具静静地立在墙角。

  没有人,阿鬟继续往里走。

  真安静,真不同寻常,沈医生的诊所平常都是人来人往(妖来妖往?)的啊!不会是因为她的缘故吧?她从很久以前就非常没有人(妖?)缘,她以前住的那种老房子据说最多奇怪的东西,可是她从来没有遇见过。

  至于这只名叫碧芙的猫妖,它是妖怪中的异类。

  “薇颜,薇颜?”她的声音在走廊里回响,没有人回答。走过手术间、资料室、办公室,尽头的宠物间,里头似乎有些动静。

  阿鬟走到门口,从门上的玻璃往里看,这一看,大吃了一惊。那屋里,几个大笼子之间躺着一个血淋淋的东西,一双手在它肚子里进进出出,拉扯出一些类似肠子的东西。

  真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薇颜选择这份工作!阿鬟别开头,皱着眉轻轻喊道,“薇颜?”

  “阿鬟?”屋内一个细细的女声说道,“稍等一下,就快好了。”

  十分钟后,走出来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子。

  沈薇颜无疑是一个美女,而且绝对是整形医生最好的范本。因为她的五官是那么细致精巧,仿佛上帝在造她的时候,每一笔的描画都特别用心。然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她的一头长发,乌黑厚密,长度及踵,松松地散在身后,象一件黑色的披风,笼着她的身体。

  “你这个样子,会吓坏人的。”阿鬟笑道,“干嘛不在手术间动手术?”

  “那是一只纯种的德国牧羊犬,它太重了,晚上又只有我一个人。”说着她注意到了阿鬟手上的黑猫,“咦,很可爱!你哪里找来的?”

  “它本来打算今晚把我干掉。”

  “怎么会有这么冒失的家伙?”薇颜抱过簌簌发抖的猫,爱怜地抚摸着它,“要知道,寻常的妖怪们见了她,可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呢!”

  她身上有着消毒水和血液混合的味道,可怜的碧芙四肢瘫软,只顾着发抖。但渐渐地,它感觉出身上的这双手是那么温柔,这个怀抱是那么安全。于是它慢慢平静下来,居然满足地打着呼呼来。

  “它叫什么名字?”

  “好像是,碧芙?”

  “碧芙,多难听的名字!”美女的大眼睛落在黑猫光滑闪亮的毛皮上,“不如叫小黑好了。小黑,好不好?”

  碧芙,不,现在改名叫小黑了,幽怨地看了她一眼,不懂为什么小黑会比碧芙来得好听。不过,它有反对的权力吗?

  “交给你了!”

  “好,我会好好照顾它的。”

  “今天这里真安静!”阿鬟临走的时候环顾了一下诊所四周,真的看不到其它的妖怪呢!

  “嗯,大概那些人都学会怎样保护自己了吧!”

  黑发女子抱着一头碧瞳黑猫,站在门口目送阿鬟离去,她的长发在风中散开,铺成扇形,异常动人。

  “哎呀,小黑,我忘了问阿鬟你哪里不舒服了。”待得阿鬟走远了,她蔷薇色的嘴角突然泛起一个邪邪的微笑,“不过没关系,我们把什么心啊,肺啊,都换过一遍,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小黑吓得魂飞魄散,发出了一声绝望的惨叫。天哪!它遇到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些人啊!

  阿鬟在路旁等车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猫的惨叫,遥遥地从诊所那边传来。仿佛遭遇了什么极恐怖的事情一样。她疑惑地皱眉,凝神一想,突然间恍然大悟,“不好,忘记了今天是……”

  那个人,根本就不是薇颜。

  可怜的小黑,她坐进出租车里的时候,心里不无愧疚,但她实在没有办法自那个人手中要回任何东西。
回到居所的时候,天色已有一些蒙蒙亮,正是欲明未明时候,失眠的人刚刚入睡,而那些畏惧天光的东西则正赶路。

  清晨的微光中,她所住的公寓楼一片沉寂。她始终不喜欢这种没有生命的建筑,不象那些老房子会呼吸,会叹气,它们经历过许多朝许多代,住过一茬又一茬人,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和灵魂。在里面还可以看到一些过去人们生活的浮光掠影,那种充满活力的样子,会让她有安全感。

  一夜未睡,她并不觉得疲累。桌椅枕席,对她只是摆设而已,无形无相,哪里需要什么家具啊。打发了那只猫妖,她不禁又想起秦萩来。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谁的手,搅翻起沉淀的记忆。

  她自床底拖出一只描金箱子,箱子的四角包着铜片,沉沉的,显然放了不少东西。箱盖上挂着一把蝙蝠形状的旧锁,泛着暗暗的铜绿。

  打开箱子,却是满满一箱的书册,都用粗棉线装订得整整齐齐。靛青的封面上是手写的娟秀字体。这是她所有的故事,她眼见的一切,悲欢离合,世事浮沉,大抵都在这里了。

  一本一本地拿出来,那些浮动着暗香的名字在她眼前一掠而过,那些女子一生的故事也许没有旁人记得,但终有她这个见证。

  终于,她找到了要找的那一本。薄薄的册子,象主人的命一般薄,封面右上方白底处,赫然写着阿鬟两个字。

  她轻轻拿起这本册子,翻开来,泛黄纸张、褪色文字铺陈了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哀艳绝烈处,似有怨戾之气冲出,吹动她的额发,仿佛又听到那个人带血和泪的低语,“阿鬟,阿鬟,你当争气,别人越轻贱你,你便越要争气……”

  那是怎样的一场惊心动魄!而今读她挑灯濡笔记下的事,仍觉心旌动摇,不能自已。

  怪不得她一见秦萩便觉熟悉,他的面容跟他曾祖秦扶风何其相似。

  秦扶风,提到这个名字,后面跟的必定是俞双鬟,秦俞氏,秦俞氏,所谓夫妻,就是象这名号,即使死亡也无法抹去她是他妻子这个事实。

  “阿鬟,阿鬟!”

  突然间真有个声音遥遥地穿透墙壁而来,此际她意乱情迷,听在耳里,只觉悚然心惊,不知道这声音到底来自哪个空间?

  紧接着,客厅的墙壁忽然变成了液体状,被人轻轻一触,便荡漾出无数波纹,有个人就从那水波纹中抬腿走了进来。

  她握着书卷,松了一口气,“之源,这么早?”

  邢之源,世人都迷恋的花样男子。完美无缺的脸形,即使发呆也含情脉脉的眼睛,碎碎披披的长发据称已引起一场风潮。然而最致命的是他的表情,有一些羞涩,又一些无辜,能在一眼之间闪电击中女性最柔软的心房。

  美貌和魅惑术,本来就是他那一族的专长。

  “早!”

  他平素最知礼,这般鲁莽闯入还是头一次。不过虽然行动慌张急迫,他还是说个了早字。

  “今天不用工作吗?”

  最近一家影视公司相中了他,拍了一部偶像剧后他便迅速走红,魅力范围暴涨的同时,私人时间却急速缩减。

  “上一场刚拍完,下一场还没开始,我偷溜出来的。”

  总听他抱怨拍片赶起进度来几日几夜不得休息,要不是精魅,哪有这等精神?镜头面前还不能带出一丝疲态,要把最完美的一面呈现给观众。

  “你又见着他了?”

  他问的,是那个秦萩秦公子,真不知道他怎么晓得的,她昨日才遇见,他今日就晓得了。

  “我身边有耳报神么?”阿鬟笑着,双手不停,将她那一堆古旧纸张收回箱子里去。

  “他……不是什么好人?”

  声名狼藉的秦少,身边莺来燕往,游戏人生,自然不是什么好人,可是没人知道,他有那样一双干净的眼睛。阿鬟只淡淡说,“避不开的,就叫做命中注定。”

  她已经搬过一次家了,难道为了躲他,一再地搬家不成?他不见得对她不利,她也不见得有负于秦家。不过是个故人之后,之源实在没必要大惊小怪。

  “想那秦扶风……”

  “不,他和他曾祖父不是同一类人!”

  不知为何,她突然急急出口打断他话头,替秦萩辩护起来。

  “他们都一样!自私!残忍!卑劣!他们可以穿着其它生灵的皮毛,仅仅为了赢得一晚上艳羡的目光。可以仅仅为了装饰华丽的客厅,就斩下它们的头……”

  他的反应太激烈了一点吧?这完全是两回事啊?她有些好奇地望着他,这么多年来,他不是早已习惯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了吗?

  之源也觉表现失常,遂闷闷地收了声,郁郁寡欢地坐在沙发上,表情伤感,眼神忧郁,委实令人心疼。这大概是近年来他百试百灵的一招,但她对此免疫。

  她笑,“我晓得你的意思,我会保护好我自己,不过……”她想起出没在秦萩身边的猫妖,象他这样的贵介公子,最容易吸引那些魑魅魍魉,“他总算是故人之子,我应当照拂他。”

  “可是……”

  他始终是担心她,总觉得她深居简出,无法适应变化得太快的世界,变化得太快的人心。总觉得她需要照顾,需要提点。

  “嗯……”阿鬟手掠鬓鸦,思忖着转移话题,“茱儿和安安,还好吧?”

  茱儿和安安是她心里认准的字,其实她们两个取的均是洋名,她不懂为什么女孩子的名字要取得那么古怪。

  “她们说你走之后,屋里老是有一些异响,变得不安生起来,希望你还是能搬回去住。”

  “我又不是镇宅的东西!”阿鬟笑,“嗯,对了,我今早去薇颜那里了,但是却遇上了蔷色。”

  沈蔷色,沈薇颜的孪生姊姊,相貌与薇颜一般一样,可是性格脾气却大相径庭。

  薇颜是仙子,蔷色是妖姬。

  “怪不得我收到留言,昨晚一只狻猊给换了一颗猫胆,还说见到沈医生的诊所附近有一只黑猫在天上飞来飞去。”
“是蔷色做的吗?”蔷色素来唯恐天下不乱,出了名的刁钻难缠,他们都不愿跟她罗唣。

  “除了她还会有谁?她一出现,薇颜就要跟在她身后收拾烂摊子,我想现在薇颜肯定头疼得很!”

  “希望那黑猫不是我认识的那只。”想到可怜小黑的遭遇,阿鬟心有戚戚。

  “我要走了!”之源看看表,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临走还不放心地叮嘱,“总之你最近离沈蔷色和秦少爷远一点。”

  “可是……”阿鬟刚来得及吐出两个字,之源的身影就消失了,墙壁弹动了一下,恢复了原状。

  “可是我,已经答应了他的邀请。”她喃喃地对着一面空墙说道。

  她是答应了秦萩的约会,但没想到他将她一路载上山,最后在一处林木成荫的豪宅门口停了下来。

  “这是哪里?”

  她再孤陋寡闻也看得出这是住家,不是饭店。

  “我家!”秦萩干脆地回答,铁门缓缓打开之际,他突然从后座拿出一个白色的东西塞给她。那是一束小小的铃兰花,碧绿的根茎和白里透青的花瓣,怯怯地在她手上绽苞吐蕾。

  她看了他一眼,他不说话,也不看她,尽顾握着方向盘,沿着车道往里开,只是嘴角有笑意隐隐。

  “为什么带我来你家?”

  “我想让父母见见你!”

  拜见父母?他们才见过一次面啊?

  也许有些人,一面之缘即明白彼此可以做朋友。

  在大宅里,她见到了秦家父母,还有秦萩的妹妹秦荻。

  萩和荻都是生在水边的植物,秋风瑟瑟,萩荻摇曳,是非常诗意的画面。她很喜欢他们的名字,可是秦荻似乎很不满意她。

  “阿鬟?你没有姓的吗?”

  秦荻是一个柔媚的女郎,棕色的长卷发在身后波浪起伏,杏眼长睫,粉面娇靥,正是青春逼人时候。

  “荻儿!”未待阿鬟为难,先有人出言制止了她。

  秦荻悻悻地不说话了,但仍用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紧紧盯住阿鬟。

  危险!她的第六感不断地发出警告。这是哥哥第一次带女人回家,据说他才见过她一次。可是他完全被她迷住了。今日一大早就开始拟菜单,督促佣人们打扫,跟家人再三重申一定要回家来吃饭。他可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足见这个女人真的非常不寻常。

  一个人,能有多不寻常?除非她不是人。

  “你别理她,她走火入魔了。”

  秦萩揽住妹妹的肩,兄妹两人十分友爱和睦。

  “说什么呐!”秦荻白他。

  “不是么?好好一个女孩子,读道德经读得疯疯癫癫的,常常说这个是妖,那个是怪的,再这样下去,你真的不嫁人,要成仙吗?”

  阿鬟意外地看了她一眼,正碰上秦荻目光如电,两人目光一触即分,各怀深意地别开了。

  只秦萩尚乐呵呵地引她们开怀。

  晚宴简单而隆重,主人们非常客气,他们泰然自若地坐在雪白的餐桌后面,举止言谈笑容都恰到好处,很有教养的样子。

  阿鬟突然想起她曾经赴过一个妖怪们的夜宴,那些人先开始就跟人类一样优雅有礼,可后来为了一道著名的点心,大家都原形毕露,窜上桌子大打出手,那个混乱的局面至今想起来仍觉好笑。

  但人和妖怪其实差不了多少,他们也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吧,他们在争夺的时候,又是怎样一副形貌?

  “你不知道,我这个妹妹,可调皮了!”秦萩抿下一小口葡萄酒,微笑着说。

  “哥哥!”秦荻无奈,每次来了客人都把她的糗事搬出来说,都说了一千零一遍了,还说不厌吗?

  “她十五岁的时候……”秦萩无视妹妹抗议的眼神,“我们一起去瑞士莱茵湖旅行,她非要下水游泳,结果差点淹死。”

  “秦萩!”秦荻威胁他,“你是不是我要把你所有的罗曼史都背一遍?”

  秦萩立刻噤声。

  阿鬟忍不住笑,他们常常觉得人类是低等的生物,生命又短又脆弱无奈,但是这种亲情人伦,不是活在世上长久就能得到的。

  吃过饭后,秦萩带她上露台看风景。

  一个好大的露台,仰天可以看到很多星星,露台上有原木搭的架子和条凳,巨大的花盆里种了一些花木和藤萝。山下的城市灯光点点,热闹嘈杂在脚下,眼中看到的只是繁华面貌。富人的生活真的很写意,怪不得连妖怪都要拼命赚钱。

  “你看那边是不是我家?”

  秦萩的眼睛刚转过去,阿鬟手指一弹,一粒石子,那是她方才暗暗从花盆中拾起的,激射而出,他们身后不远的地方一个黑影闷哼了一声,从空中倒栽了下去。

  到底是谁在暗中窥视他们?阿鬟正在想,突然秦萩抓住她的手。

  “阿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到你就觉得非常熟悉,非常舒服。我想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阿鬟不知所措,她原本最讨厌别人碰触她,可是秦萩的手暖暖的,好像也不是很讨厌。

  “不行,我等不及了,从今天开始,我不想浪费每一分每一秒,我要珍惜我遇见你的日子,所以,能不能请你接受……”

  他想做什么?阿鬟惊异地睁大了眼睛,他从口袋里掏啊掏啊,好像要掏什么东西出来似的。

  忽然,好像有人用重锤在他头上敲了一下,他低低呻吟了一声便躺倒在地上,抓住阿鬟的手软软松开了,一个小盒子从他另一只手中滚落出来。

  “谁?”

  阿鬟并没有直接去察看秦萩,反而对着空无一物的天空冷冷呵斥。

  夜色本来漆黑如墨,慢慢地,空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出现了,先是透明的人形,再后来有一把纷飞的长发倾泻出来,那个人,蔷薇色的嘴唇,墨荷旗袍,怀里抱着一头长着蝠翼的碧瞳黑猫。

  “蔷色!”阿鬟无奈地叹气。

  “小黑,你要的就是这个人吗?”蔷色眼中光华流动,她似乎和夜色交溶在一起,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她的身影。

  黑猫委屈地咪呜了一声,身上被石子打到的地方还火辣辣地疼。

  “阿鬟,你确定要跟它争吗?”蔷色闲闲地说,身子在空中浮动,居高临下地望着下方一个躺着一个站着的人。“我看你最好赶快从这个人的生活和记忆里消失,不然的话,他脑中那根牛毛细针,我可就不要了。”

  还未待阿鬟回答,楼梯口传来秦萩的尖叫,“哥哥!”她冲过来察看秦萩的状况,一双惊骇莫名的眼睛抬起来望向阿鬟。

  “你对他做了什么?”
“……”阿鬟无语。

  夜空中,那妖姬已如蔷薇泡沫般消失无影。此情此景,难怪秦荻误会,只是不知她哥哥伤势如何?虽然蔷色应该不会下辣手,但她禀性喜怒无常,行事只凭个人好恶,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秦萩脑子里留下了一根细针?

  阿鬟眉间淡淡地浮上了一层忧色,她正欲俯身察看,却听得秦荻大叫道,“不许碰他!”

  一股强大的灵力迫来,生生将她动作阻了一阻。阿鬟讶异不已,这秦姓女子到底不似她的外表那么简单。

  一弯钩月,满天流霜,清凉夜风中,两个打扮气质迥异的女子面对面对峙着。阿鬟宽袖飘飘,一根金步摇斜斜插在低髻上,顶端有三个小金铃,行动间却无半点声息;而秦荻秀发如云,蓬蓬软软披散在背上,折射着东方神秘光泽的丝绸晚装包裹着她纤秾合度的身体,娇小的耳朵上还摇晃着两个白玉贝壳耳铛。

  她只是站定了,并不见有何动作,阿鬟却发现她好像慢慢在变化。她的五官渐渐朦胧,表情更见柔媚,深褐色的眼睛里变幻不定,最后竟呈现出隐隐的绿色。

  空气中有着风雨欲来的紧张,无形的灵力满天溢地从对面涌过来,充满周围的空间。相形之下,阿鬟这边毫无抵抗,如狂风中弱荷,连说话都有些吃力。

  “他不是我伤的。”同一阵线的人不应该自相残杀,她不得不解释,但却不抱希望对方能够相信。果然,从秦荻身上爆发出来的力量有增无减,压力惊人,她不由地后退了一步。

  就这一步的动作之间,她突然看见秦荻原本垂肩的头发慢慢直立,好像水藻一般在空中摇曳起来。

  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她眨了一下眼睛,呵,一眨眼的瞬间,仿佛跌落在一片宽广无垠的水域,触目是一片略带混沌的青色,深色的水藻随着水波摇晃着手臂,无数细小的鱼眼泡沫在水藻间升起。

  这是怎么一回事?她的身体居然轻轻浮起来,忽然间发觉自己无法呼吸,在这样的水下,怎么可能正常呼吸呢?

  抬头,上方有一片光亮,仿佛指引了一个求生的方向,溺水的人,只能竭力向上游才能脱离险境啊!可是那些头发一般的水藻好像有生命,有知觉,它们紧紧地缠住她的脚脖,象桎梏一般将她锁在水底。同时有碎碎念念的声音在她细语,“留下来吧,留下来吧,和我们在一起……”

  那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在耳朵里迂回传响,扰人清明。

  阿鬟只是不理,使劲蹬开那些水草,她终于开始往上浮。但这奇怪的水域中并不只有她一个人,不远处还有一个人一动不动地飘浮着。褐色的短发,穿着一件红色泳衣,双目紧闭,表情平静,四肢软绵绵地垂着。五官形貌依稀是秦荻,不过比起现在的秦荻,她似乎更年轻一点。

  她象做梦一般地看着这一切,多么不真实的景象,又是多么真实的触感!她好像闯进了谁的记忆,在谁编织的梦境里挣扎求生。

  “十五岁的时候,她差点在瑞士莱茵湖淹死……”

  阿鬟突然想起秦萩的话,这个,应该是十五岁的秦荻吧,那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而这里,又是哪里?她的身体多么单薄可怜,她随波逐流的样子多么寂寞无奈!她朝着阿鬟漂过来,阿鬟身不由己地向她伸出手去。一个人,应该非常寂寞吧?

  突然,秦荻的眼睛倏地睁开,那是一双绿色的眼睛,象深海中最稀有的珍珠,闪着夺魄的光芒。来不及躲闪,那只又白又冷的手臂已经把她抓住了,“留下来啊!姐姐!”年轻的秦荻说,泛白的嘴角浮起一个古怪残忍的微笑。

  她那柔软冰凉的身体紧紧贴着阿鬟,头发如绿色的水藻般蔓延下来,密密地缠绕,拖着阿鬟一前一后直往那更深更寒处坠落。

  眼看阿鬟即将成为笼中鸟网中鱼,她的身上突然射出光芒。那光线先开始很柔和,后来越来越盛,直至耀眼夺目。秦荻,或者说那貌似秦荻的绿发女子,就象是被灼伤了似的迅速退开,一退数丈,害怕地飘浮在光芒之外的水域,吃惊地瞪着她。

  所有这片青色混沌的水,那迷幻般的景象都因为另外一股力量的加入而波动难安,有的地方幻象甚至时有时无,漏洞百出,象有无形的手在撕扯,在破坏。

  争斗持续着,光芒和水色互相吞噬。阿鬟悬浮在光环中央,左手叠在右手上,做着一个古怪的手势抵着眉心,双目微闭,表情禅和平静。只是这样静默的姿态,光芒却可以渐渐扩大,压制得那水慢慢往后退去。

  尽管绿发女子在光环外不停焦急地游来绕去,最后以阿鬟所在处为圆心,淡青水色还是迅速褪去,还原出一片繁星密布的夜空,秦家的露台,躺着地上的秦萩,和脸色灰败的秦荻。

  “你绝对不是人,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秦荻惊慌失措,她的头发垂落下来,眼睛也恢复了正常的颜色。

  “我是谁?你又是谁?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

  阿鬟取消了防御的姿势,她的身上并无半滴水珠,本来这一切都不存在啊!而能造出这种水域幻境的她,到底是谁?刚才的景象,应该是她记忆的一部分吧?年轻的秦荻,真的已经死在瑞士的莱茵湖底了吗?那么,现在的秦荻,又是谁呢?

  秦荻怔了一下,显见阿鬟的话说中她心事,她眼中浓重的敌意消退了些。

  “那么是谁做的?他受的伤重不重?要怎么样他才会好?”她蹲下来将秦萩抱在怀里,因为无计可施,几乎要哭出来。

  无论她是不是真正的秦荻,她对秦萩的关心可绝对是真的。

  “有一个人,应该能救他。”阿鬟轻柔的话语随着一阵清风送到她耳边。
 “谁?”

  “我!”

  “还是你动的手,不是吗?”秦荻惊疑不定,但是思忖到实力不及对方,所以不敢妄动。

  “不,伤他的人要求我自动消失。”

  一听此话,秦荻骇笑。

  “这听起来象我以前常做的事呢,真是报应不爽!”她一双点漆明眸带着几分狡狯,瞟向阿鬟,“是那只猫妖做的吗?但我可不认为它有如此能耐!”

  她居然知道猫妖的存在。

  “虽不中,亦不远了。”

  三言两语,实在难以讲清楚这其中曲直,还是救人比较要紧。阿鬟走过去,探出一只莹白的手悬在秦萩额头。

  “你干什么?”

  “遗忘术,教他忘记曾经认识一个叫阿鬟的女子。”

  “那对他有没有伤害?”秦荻的眼神稍柔和了些。要一个女子退出一场情爱,从来都需她用尽手段,才能遂愿。可是面前这女子却为人着想,甘愿拱手相让。也许这次,哥哥真的找到了合适的人。

  阿鬟想了一下,答道:“有可能他还会忘记一些其它的事,其它的人,不过人的一生当中,有很多忘了也无所谓的琐碎。”

  “谁说的?”秦荻突然使劲拨开她的手掌,“你不是人,你当然不知道过去有多重要!如果没有了过去的记忆,那他就完全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

  “可是,他的性命重要,还是记忆重要?”

  秦荻咬着嘴唇,委决不下。

  “他不一定会全部都忘记,象他的家人,他所做过的重要的事,只是不排除这个可能性而已。”阿鬟好心地劝慰。

  在她,并不在意就这样退出秦萩的生活,本来就没有学会怎样爱。

  “没有了记忆,他就是另外一个人了!”

  “我守护的,就是这样的哥哥,我不允许任何人改变他。”

  秦荻始终不肯,这般坚持,真令人意外!

  无奈之下,阿鬟只能带着他们去找薇颜,蔷色伤的人,薇颜应该能救,她这样想。

  “伤他的到底是何方神圣?”秦荻一边驾驶她自己的车子,一边问。

  “沈蔷色。”

  阿鬟吐出的这个美丽的名字显然没有引起她的任何反应。

  “如果不是因为你的缘故,我哥哥就不会有事吧?”她看了一眼后视镜,又瞥了一眼坐在旁边的阿鬟,“我真不懂,做妖怪应该有妖怪的自觉,为什么总喜欢和人类搞在一起?”

  阿鬟但笑不语。

  如今就算真有妖怪想隐居在深山大泽,又能往哪里去?人类的脚步都已经触及地球上每一块土地,甚至踏上了月球。妖怪们只能混迹于人类之间,伏行于城市一隅,努力地适应环境,勉强生存下去而已。

  车子在霓虹灯影的街道上飞驰而过,有几个喝醉了的家伙互相搀扶着在街上走,眼看要撞上了,秦荻却毫不减速,险险擦身而过,惹来醉鬼们一阵高声谩骂。

  “这些家伙,死了也是活该。”秦荻冷冷地说。

  是的,有些人,真的比妖怪还讨厌。

  灯火渐渐稀少,人烟也淡薄,她们离开了闹市区,终于抵达偏僻的沈氏诊所。

  秦荻径直冲上草坪,直往那玻璃大门上撞去。

  “小心!”

  车头灯离大门一根发丝的距离时车子稳稳刹住,可见秦荻驾驶技术一流。

  但是那扇门原先就是破的,象是被人狠狠砸过,破了个大洞,裂纹滋生,碎玻璃洒了一地。下得车来,更看到诊所内一片狼藉,好像刚刚经历了一次洗劫。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子正在收拾。

  她戴着一副粗框眼镜,头发随随便便地扎在后面,毫无个性的装束掩饰着她的绝世容光。正是沈薇颜,阿鬟有些不敢认,怕又是蔷色跟她开玩笑。

  “阿鬟?”

  沈医生看到了她,放下手中的东西迎上来。

  “薇颜?还是,蔷色?”

  薇颜笑,柔声说,“蔷色肯定又骚扰你了吧,她没有恶意的,你不要见怪,我替她赔不是。”

  “难道这样还不算是恶意吗?”秦荻搀扶着秦萩进来,忿忿地说。随即看见满目疮痍,也不禁愣了一下,“这里遭贼了吗?”

  “哦,这倒不是,有个,嗯,有个病人因为一起医疗纠纷,所以……”薇颜看见昏迷不醒的病人,旋即迎上去,“他怎么了?”

  秦荻却担忧地看了一眼阿鬟,她推荐的医生很不可靠啊。是凶手的妹妹也就罢了,但医术似乎很差劲。

  “是那只狻猊吗?”阿鬟道,薇颜吞吞吐吐说的那个病人,大概就是那只被换了猫胆的狻猊吧。

  沈医生的目光迅速掠过棕发女子,面上浮起了然的微笑,阿鬟带来的必定也是非常人。“是的!”她坦言,“那狻猊是本市某黑帮的头目,据说他原来出了名的英勇,而今被人讥讽为猫胆狗熊,心有不甘,所以纠集了一帮人来报复。”

  “你并不是没有阻止他们的能力。”

  “如果我有能力的话,我只希望能阻止这整件事的发生。”

  说话间,沈医生已检查完毕,面上有讶然之色,“他百会穴上有一个异物,致使他昏睡不醒。”

  阿鬟于是将经过原委和盘托出,并无一丝隐瞒。

  “这么说来,他中的,应该是蔷色的花刺!花刺化作一枚牛毛细针,肉眼难辨。”

  花刺?原来她们是……秦荻若有所悟,怪不得布衣荆钗也难掩国色天姿,她们原来是一双颜色艳绝的蔷薇花妖。

  “那么……”

  “我可以将它取出来,但必须要借助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秦荻和阿鬟异口同声。

  薇颜眼神异样地看了一眼阿鬟,终于,这冷冰冰一个人,也会开始关心另外一个人了吗?

  “你的本身。”她静静地说。
  “你的本身!”她看着阿鬟,眼中有银色光芒一闪。

  阿鬟却反手一把擒住薇颜手腕,“还装么,蔷色?”

  薇颜一脸莫明所以。

  但阿鬟眼神坚定,在这样的眼神下,任何东西都有无所遁形之感。

  带刺的蔷薇也不例外。

  只见薇颜的表情慢慢起了变化,原本眉目温顺,表情恬淡,渐渐灵动张扬起来,眼睛里晶光闪耀,立时添了有万种风情。“还是瞒不过你啊!”她嘟起红唇娇嗔道。

  “你做这些事,根本就不是为了你的宠物小黑。”

  “哼!”蔷色冷笑,“我不是薇颜,我才不会傻到为别人做事。”

  “你私自来找薇颜,破坏了我们之间的交易,现在条件改变了,你交出那东西,我才救他,要不然,他就永远这个样子好了。”

  “哦,对了,还有你的好朋友沈薇颜,如果你再想见到她的话,最好按我说的做。”

  蔷色和薇颜,她们之间的纠缠由来已久。虽是姐妹,但其实是一对生死冤家。上一次蔷色不择手段,夺走了薇颜的男友。而这次,她要控制薇颜身边的其它朋友。

  “我不会受人威胁。”阿鬟撤了手,有些冷漠,“我如果答应你,你就更可以为所欲为了。所以,随你怎么样好了。杀人也罢,毁掉薇颜也罢。我只是想知道,如果薇颜不在,你会不会很寂寞?”

  说完阿鬟掉头就走,留下错愕的沈蔷色。

  “难道你就没有在乎的人吗?邢之源算不算?”她气急败坏地在阿鬟身后喊,阿鬟理都不理。

  “真差劲呵!”披着白大褂的冒牌医生恨恨地回头看病人,“原以为他多少能打动她,谁知道……”

  “你不可以走!”看着她们唇枪舌剑的秦荻这时出手拦住欲离开的黑发女子。

  蔷色眯着眼睛看了她半天,“不管你是谁,我对你可没有兴趣。至于那枚花刺,明天自然会消失。”

  说完砰一声推开大门扬长而去,嘴里还不断嘟哝着,“这年头,妖怪一抓一大把……”

  第二天,清晨的一线阳光在重重窗帘的缝隙里照进秦萩的房间,秦萩眨眨眼坐了起来。

  “你醒了么?”陷在沙发里的人突然说话将他吓了一跳,看清楚那人是秦荻,他拍拍胸口定了定神,“干嘛一大早跑到我房间里吓人!”

  “你!你难道忘了昨晚发生的事了吗?”

  “昨晚?昨晚我好像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困难地回想,突然皱眉担心起来,“不会我一直在做梦吧?阿鬟不会是我梦见的女子吧?”

  “阿鬟?你还是忘了她吧!”秦荻有些烦恼。

  “为什么?”

  “她根本就不在乎你的死活,她根本就不喜欢你!”没说出口的还有一句,她是个妖怪。

  “那有什么关系,我喜欢她就行了。”秦荻天生乐观,“而且,你不觉得你老哥很有魅力吗?她真的很好,你不觉得吗?没见过那么典雅娴静的女子啊,真是世间难觅……”

  说起阿鬟,他开始滔滔不绝,秦荻直翻白眼,仰天长叹,他都当看不见。

  “说起来,小的时候,我曾在爷爷书房看到过一幅仕女古画,跟她就有几分象,什么时候我找出来给你看……喂,你到哪里去?”

  秦荻大概是再也受不了他,拔腿转身就走。

  秦萩一个人坐在床上,傻笑了一会儿,然后侧着头开始思考,我昨天到底是把戒指送给她了呢,还是没有,我怎么一点都记不起来了?

  戒指,据说是人类的定情信物。

  阿鬟手里拿着一枚式样简单的钻戒看来看去,晶莹的石头折射出微微的光芒,一颗小石头而已,就能联系两个人的感情永远不变吗?

  这是昨晚从秦萩手中掉落下来的,她捡起来了,一直没有机会还给他。

  她不能理解,凭什么,他就认定了她呢?他一点都不了解她呵,他不知道,除了这副形容,她其实空空荡荡,一无所有,甚至连过去都没有啊!

  秦荻说,“你不是人,你当然不知道过去有多重要!”

  “如果没有了过去的记忆,那他就完全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

  她当时象被人撕裂了外衣,一阵恐慌。从来都旁观别人的故事,以为这是一种明智和理性。但是这样的存在,即使千百年都不老不死也完全没有意义啊!

  不行,她要去找之源。

  之源正在拍戏,摄制基地重重防卫,不过拦不住阿鬟。守在大门口的保安只觉得阳光一阵刺眼,才闭了闭眼睛,阿鬟就已经进去了。

  奇怪的地方,她看到里面有一间一间的大仓库,来来往往的人什么打扮都有,有提剑的侠士,也有浓妆艳抹的摩登女郎,他们都是演员吗?

  她上前问,“邢之源在哪里?”

  他们指指那边,沿着他们指点的方向走,她竟然走到一条人声鼎沸的街道上,重楼叠宇,飞檐翘角,行人多做古时妆扮,她行走其中,倒也不十分触目。

  可是之源在哪里呢?

  突然一声大喝传来,“喂,那个群众演员怎么走到镜头里面来了!”

  她回头,那个方向一些人簇拥在一堆机器后头,其中有一个大腹便便的人叉着腰满脸怒容。

  “阿鬟?”邢之源不知从哪里飞快地冲出来,将她拉到一旁,“你怎么来了?”

  “我有话要跟你说。”她看着他一身古怪服饰,头上还绑个扎带,有些忍俊不禁。之源被她看得脸红,跟导演打了个招呼将她拉到路边的一间空的民房里。

  这房间造得跟真的一样,床铺衾枕,一应俱全,还有一面昏黄的铜镜台,映出微影憧憧。

  “怎么了?”之源让她在镜台前坐下,她看起来很着急,他难得会看到她出现这样的神情。

  “你要小心!”她将蔷色做的事约略跟他说了一遍,“你要小心啊,为了对付我,她可能会找机会向你下手。”

  邢之源突然不由自主地垂下眼,眼睛里有些湿润,她终于是关心他的,而且似乎胜过关心秦萩。

  “你不管秦公子的死活吗?”

  “我越着紧他,他就越会危险;而如果当他是陌路,蔷色就不会对付他。”

  她看起来对她的推论非常有把握,但她却忘记了一件事,她这样匆匆忙忙地跑来提醒他,不也是将他置于危险的境地?可是他却快乐得说不出话来,真正在意时,是什么理智冷静都无法顾及的吧。

  “你怎么知道当时那个人是蔷色,不是薇颜?”

  “她太想要!”阿鬟看着那面镜子喟叹,“如果在她面前有一面镜子的话,她会发现因为想要得到所以她面部的表情不自禁地变化,虽然只是极其微小的变化,但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哦,还有……”她突然吞吐起来。

  “你觉不觉得我这样的存在完全没有意义?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孑然一身,什么都没有!”

  怎么她会突然有这样的感慨?他连忙说,“怎么什么都没有,你有我啊!我们做朋友做了那么多年,你居然说过去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对哦,还好,我还有你!”

  阿鬟吁了口气,只要有人的记忆里有她,大概就能证明她确实存在过。

  “刚才那个是你的朋友吗?”阿鬟走后,摄制助理跑过来问,“样子挺好的,能不能叫她来客串一个角色?”

  “不可能!”之源一口回绝,“她不适合娱乐圈。”
 “她不见了!”

  这几日,秦荻日日回家遇上的是她失魂落魄的哥哥。他得空就拉住她诉说,什么佳人芳踪杳杳,寻遍全城不见之类的。

  “不知道她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他找不到阿鬟担心得要命,也不想想自己那个落拓样子,罕有欢容,憔悴不堪,也会让亲者担心不已。

  秦荻曾料想阿鬟不会再与哥哥相处下去,可没想到她真的就此消失,而且如此决绝,如此彻底!似乎对她来说,秦家不过是过眼烟云,挥一挥手她自过她自己的生活去了,何其忍心的一个女子!

  撇下这没出息的哥哥。平日里也是阳光般明朗的一个儿郎,因为一次失恋就搞成半死不活的样子,由他去吧,她想,哪个人说过的,时间是治疗失恋最好的良方!反正他和阿鬟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一起的。

  “我找不到!”一天他顶着满头灰尘和蛛丝冲进她房间,脸上凄凄惶惶,几乎要落下泪来。

  秦荻正伏在床上看杂志。

  “怎么啦?”她问。过了这么许多天,他的相思病竟还没有好,反有愈演俞烈之势。

  “那幅画!挂在祖父书房里的那幅画,我在阁楼上找遍了都没找到!”

  秦荻气馁,不就是一幅画嘛,他说要找出来给她看,其实看不看又有什么差别,睹物思人,又是一番伤心罢了。欲不理会他,可看他那胡子拉渣的可怜样子有些不忍心。

  “你记不记得放在哪里了?我记得祖父故去的时候,那些遗物我们两个也有份收拾的。”

  她无言,那是她来之前的事,她怎么知道?“算了!”她丢下杂志爬起来,“我替你去找找看吧!”

  阁楼,家家有一座。堆放着过去生活的遗迹,被抛弃的器什,不再受宠爱的衣物,都是一些用不着又舍不得丢的东西。所谓打入冷宫,大抵如是。

  她很少爬上家里这个阁楼,只因为这里面没有她的记忆。

  沿着楼梯爬上建筑的最高处,打开尽头的门,一股混合了灰尘的霉味迎面扑来。要不是为了秦萩,她才不会到这边来呢!她低头避开一些蛛网,漂亮的鞋子不可避免地沾上了灰尘。可怜我新做的头发,我这一身昂贵的行头,她无奈地叹了口气。

  说是阁楼,其实地方并不小,一间又一间互相串联。秦家上几代都是城中望族,家道殷富,几代的杂物堆放在一起,蔚为壮观。其中不乏一些还颇为值钱的古董,但没人理会,也只是堆在那里,灰尘累累,蠹虫爬爬。

  她在昏暗的阁楼里幽灵样逡巡,在覆盖着塑胶薄膜的杂物堆中游走。

  最靠外的一间最接近时代。

  这是他们小时候的一些玩具,那是化装舞会用过的黑色披风,秦荻十五岁以前的生活,就以这种方式一一呈现。她的手指拂过一辆旧自行车的坐垫,那有些磨损的皮面顿时留下了她的指痕。这大概是秦萩上学时候的座骑吧,她心里涌起一阵温暖。

  虽然她不是那个自小就参与他生活的人,但她不会比真正的秦荻更少爱他。秦萩,她的哥哥,她会好好守护他,不让任何人任何事伤害到他。

  书画古玩,大概会放在箱子里吧!她进入阁楼第二间,那里有一些樟木箱子,暗沉沉的红色。她用力托起沉重的箱盖,箱子轧然而启,顿时满目璨然。这些大概是祖母的一些旧衣物吧,桃红深绿的绸缎料子,历经多年仍光灿鲜明。

  她突然想起阿鬟来,那身份不明面目暧昧的女子,梳低髻,簪金钗,这类衣服看起来再适合她不过。

  再打开一个箱子,却是满满一箱的书,从诸子百家到诗词歌赋,无不囊括,这些书多半是祖上流传下来的,秦家的后代再不会拿来读,所以都存放在这里。

  她随手取了一本,翻了起来。

  这个民族古老的文化神秘,极富魅力,她对此很有兴趣,尤其是道家成仙飞升之说,她甚至啃完了道德经呢,虽然屡被秦萩嘲笑。

  正翻看间,从书中掉落一张纸片,大概是书签,飘翻着落在满是灰尘的地板上。拾起来,只见湖水蓝花笺上一面题字,一面有画,大约是书的主人闲暇时随手描画,画好后当做书签夹在书里的。

  但是仔细一看,她如遭雷殛,那画中风鬟雾鬓,倚花而笑的不正是秦萩遍寻不见的伊人阿鬟吗?几疑眼花,揉了揉眼睛再看,是她,那眉目,那神韵,真的是她!急忙翻过来,背后题着四个小字,吾妻双鬟。

  天哪!她毛骨悚然,双鬟,双鬟,原来阿鬟的名字叫做双鬟,而她似乎跟秦家有着久长的渊源。她颤抖着手将书翻至扉页,那里只有一个褪色的印章,印着,秦楼藏书。

  秦楼,吾妻双鬟。阿鬟她究竟是谁的妻子?她是秦家哪个人的妻子?

  这一下她完全忘记了上阁楼的目的,抓着那枚书签就急急忙忙地冲下楼去。太可怕了!假如阿鬟真是小像中的女子,那么她应该是个几百年的鬼魅吧?她跟秦家到底有什么恩怨?她接近秦萩又是什么目的?

  她带着这一连串的问题四处寻找母亲。

  “妈!”终于在茶室找到了秦母,秦母正在虬曲盘结的老树根茶桌旁沏茶。

  茶室四面透风,习习生凉,秦母专心钻研茶道,倒也悠闲自在,看着满头大汗冲进来的秦荻,她爱怜地递上一杯才沏好的绿茶。

  “先歇歇再说,看你急的!”

  对于这个失而复得的女儿,秦家上下都是宠爱有加。秦母看着秦荻性急地一口吞下香茶,微微地笑了。差一点呵,差一点她就失去这个女儿了。当年秦荻在异域溺水,虽被萩儿及时救起,但也足足一年没有说话,他们以为她被吓坏了,带她看了无数个心理医生都没有用。

  可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开口说话了。再后来,慢慢地,她痊愈了,而且痊愈得是如此之好。家人屡次禁止她靠近任何江河湖海,可她非但不听,水性反而好了很多。

  这就是她生命力强悍的女儿!

  只是后来她感觉女儿跟她疏远了许多,不过女大不中留,只要儿女健康安乐,她还能奢求什么呢?

  “妈妈,我们祖上有没有一个叫做双鬟的女子?”
 这话问得突兀,秦母一听脸上微有些动容,“你从哪里听到这个名字的?”

  秦荻怕吓着她,悄悄地将那张画有双鬟的书签收了起来,撒谎说,“我方才在阁楼上找旧东西的时候,看到有本书上写着这个名字,挺好听的,不是吗?真想知道那是个怎么样的女子。”

  秦母执壶微叹,“还能是怎么样?薄命二个字而已。”

  秦荻心下知道触动母亲心事,暗地里吐舌不语。不过秦母毕竟好修养,不然也不会在丈夫金屋藏娇很多年都装作不知道,尚一派平静地学习茶道。短暂的嗟叹之后,她低头继续烫壶,水蒸汽弥漫上来,坐在当中的中年妇人竟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双鬟姓俞,算起来应该是你曾祖母。”

  曾祖母?这下玩笑可开大了,难道哥哥爱上的竟是曾祖母的鬼魂?

  “那我曾祖母和我曾祖父感情可好?”

  “那是上两代的事了,我怎么会知道?”秦母抬头笑,“再说我嫁入秦家时,俞氏早已经亡故了。”

  “那么早?”秦荻惊讶,在秦母对面的树桩凳子上坐下,摆出一副听古的样子,“她怎么会那么早就去世?其中必定有些缘故吧?”

  “是啊,不让女人怎么会被称作薄命呢?”难得女儿肯坐下来与她聊天,秦母不由有些高兴,自是有问必答,但过去的事她也只知道一鳞半爪。

  “这在当年是讳莫如深的事呢,不过现在连你祖父都去世了,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据说你曾祖和你曾祖母俞氏先开始夫妻情深,后来因为俞氏没有子息,你曾祖就纳了一个小妾。但俞氏那个人生性妒忌,小妾又恃宠生娇,因此妻妾一直不和。没多久小妾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你祖父,愈发母凭子贵,正经欺凌起正室来。再后来闹得狠了,不知怎么搞的,两个人都死啦!”

  秦荻心里咯噔一下,“都死啦!怎么死的?”

  “不清楚,具体怎么回事大概就只有你曾祖才知道了!当年对外只说是意外,秦家也使了不少钱才勉强遮盖了过去。大概是因为这场惨剧,你曾祖后来就没有再续弦,孤独终老了。”

  在那个时代,无子和嫉妒都是七出之条。身为正室,应该积极为丈夫寻觅妾室才会受到众人称颂。

  这些,作为现代女性(妖?)的秦荻当然不以为然。不过既然不事生产,没有经济收入,又怎能要求丈夫给予同等的尊重?俞双鬟大约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才会众人皆醉我独醒地抗争吧!

  秦荻思忖,那这么说来,她的心里一定充满了对秦扶风的怨恨,甚至对秦家,也一定不会是带着感恩的心情啊!

  看目前的情形,欲擒故纵,若即若离,将秦萩搞得神魂颠倒的,不正是她吗?

  想到这里,秦荻再也坐不住了,“我走了!”她站起来风风火火地冲了出去。

  “你去哪里啊?”

  “找个朋友!”

  秦母摇头苦笑,女儿长大了,个性真的改变了很多。

  秦荻去的是沈医生的诊所,她想不管在那里的是沈蔷色和沈薇颜,是敌人还是朋友,那对蔷薇姐妹大概总能知道阿鬟在哪里吧!

  沈氏诊所出乎意料地人来人往,当然有好些貌似人的东西穿行在其中。

  “嗨,小姐,还没有轮到你。”接待小姐看见秦荻径直冲进去赶忙站起来阻拦。

  “我是沈医生的朋友。”秦荻分辨着推开了治疗室的门。

  沈医生正在给病人做检查,那病人听到门声惊讶地回头,秦荻看见它迅速地将一条尾巴收了起来。

  沈医生神色自若,看了秦荻一眼,继续跟病人说,“我给你检查过了,你只是吃坏了肚子,并没有中毒,我给你开些药回去按时吃,以后记住不要到火葬场偷吃死人。”

  沈医生打发了那个病人,很和气地叫秦荻坐下。

  “你哪里不舒服?”

  她把她当做了急诊病人。

  “你是薇颜还是蔷色?”

  秦荻学着阿鬟问,看起来象薇颜,不过也可能是蔷色,孪生姐妹真的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沈医生笑笑,冲她淘气地挤了挤眼,“所以我说我也能做薇颜,我也能治病救人,我也能装作很温柔很好的样子,我说我是沈薇颜,没有人会不相信!”

  秦荻深吸了口气,“沈蔷色!”

  “不!”蔷色摇摇纤纤手指,“我现在做沈薇颜做得挺开心,记住我是沈薇颜!”

  “我不管你是蔷色还是薇颜啦,你知不知道阿鬟在哪里?”

  “阿鬟?哼,她不是我的朋友,她对我的死活不闻不问!”她俨然以薇颜自居,颇乐在其中,不过提起阿鬟,大概想到了她曾经的失败,她还是有些恼怒,“这个该死的女人,她以为我真的不敢毁掉薇颜吗?”

  发了一通牢骚,她又眼睛发亮地看着秦荻,“你跟她有仇吗?那个女人厉害得很,不如我们一起去报仇?”

  “也就是说,你不知道阿鬟在哪里!”秦荻完全不想浪费时间。

  蔷色讨了个没趣,懒懒地说,“要找阿鬟,去问邢之源吧,他肯定知道。”

  邢之源,当红炸子鸡,所到之处万人空巷,争睹美男风采,只有妖怪才会这么美丽,秦荻尽情地欣赏了一刻钟。当然,这一刻钟,她被人推来搡去,根本无法靠近这个偶像级人物。

  当时邢之源正出席一个电视剧的宣传活动。

  但她很快就在他的休息室里等他,旁边还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保安。

  “你是?”邢之源一进来就瞧见了这个不速之客。

  “秦荻,秦萩的妹妹!”她不耐寒暄客套,单刀直入,非常爽快。

  “嗯,听说过。”据阿鬟说秦萩的妹妹也非常人,不过应该不是对头,邢之源放松了些,“找我什么事?”

  大概是为她哥哥做说客吧,她是在浪费时间,之源心想,就是雷劈他他也不会把阿鬟的下落告诉她。

  “阿鬟在哪里?”她果然问道。

  “我想你应该知道阿鬟不见秦萩的原因!”

  阿鬟决定不见秦萩他为之窃喜了很久,这表明秦萩这个故人之后简直不堪一击,他之前完全不需要大费周章。

  “我知道,不过我也知道她是什么人!”秦荻稍顿,抛出石破天惊的一句,“她姓俞,叫双鬟对不对?”

  之源勃然变色。

  “她果然是俞双鬟,这世上竟真的有不怕阳光的鬼魂吗?”

  “不,她不是!”之源辩解,但是秦荻根本不信,她从包里拿出那张书签,“那你怎么解释她跟俞双鬟长得一模一样?”

  他语塞,半晌才说,“阿鬟从不会伤害任何人,她是谁跟你们秦家半点关系都没有!”

  “她跟秦家真的半点关系都没有吗?难道她以前不认识一个叫做秦扶风的人,现在又不认识一个叫做秦萩的人?我并不是想为难她,我只是想知道她会不会伤害到我哥哥!如果你坚持不肯说的话,我就是翻遍全城每个角落也要把她找出来!”

  想到阿鬟可能受到滋扰,邢之源皱紧了眉头,那种郁郁之美险些让秦荻失神。

  “好吧!”幸好他掂量了一下很快开口,但漂亮眼睛的正视仍让她有窒息的感觉,“这是阿鬟自己的事,跟不跟你说由她来决定。我现在可以告诉你她在哪里,但是你如果敢碰她一根头发,我会叫你后悔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