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将临怎样才能治理不文明陋习 刘效仁
照片上的一对年轻男女,无视协警的指点,毫无顾忌的“闯红灯”。媒体告诉我们,在广州,很多市民对红灯和协管员的警告视若无睹,却不知道危险就在身边。为此,广州已开始为期两月的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要求全警投入,并用各种手段,对行人、行车违章进行严惩。对行人违章,他还介绍了国外用重典的办法。笔者以为,在各种宣传教育失于无效的情况下,尤其是奥赛将临,治陋习用重典不妨一试。(2008年7月26日信息时报)
许多陋习,跟随咱们千百年了。1845年出生的
美国人明恩浦《
中国人的素质》一书中,就毫不留情地揭露了中华民族包括缺乏公共精神、缺乏同情、漠视时间、漠视精确等丑陋习性(7-25中青报)。至于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国骂”,喝倒彩,闯红灯,乱停乱放,不守秩序等等,似乎成了国民性之一种。对此,无论是国家政府还是教育机构,一直进行着坚持不懈的思想教育。“五讲四美三热爱”、“八荣八辱”、交通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等等。生命无价,
健康至上,安全第一,
中国公民从小到大在行为文明方面所接受的耳提面命,可能要远远超过世界其他国家的平均水平。我们身边,诸如“不要随地吐痰”、“此处禁止吸烟”、“小草多可爱,请你别伤害”的警示牌更是随处可见。在广州“教育局要把整治要求通知到每一个放假回家的中小学生,中小学生违章行为也要纳入学校综合考评内容。”张各中小学校要全面开展“小手拉大手”
活动,动员中小学生监督家长和亲友自觉遵守交通规章。可事实上,教育绝非万能。广州市每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超千人、致伤超万人。“还有什么事故比交通事故死伤的人多?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触目惊心”,可我们的公民却能无动于衷。
我以为,在教育、训练依然很难达到文明高度,甚至教育和轻度处罚失效的情境下,治理闯红灯,乱吐痰等陈规陋习,就不妨用重典。在有“花园式国家”美誉的新加坡,政府规定对随地吐痰者的初犯者处以1000新元(约合5000人民币)的罚款,重犯者处以2000新元的罚款,为世界之最。在香港,随地吐痰者将被处以600港元的高额罚款,在澳门是500澳元。20世纪90年代初,韩国汉城市政府决定对吐痰者处以约合3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增派大量警察监督。结果,只一年时间,汉城随地吐痰的现象几乎被杜绝!(2004-11-12 浙江日报)尤为公众所称道的还有新加坡的鞭刑。在新加坡,一旦打劫、盗窃被捕,至少要坐牢3年,打鞭5下。鞭刑使用的是皮鞭,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开。打完一鞭后,医生便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来,过3个月继续打。一般而言,3鞭下来,受刑者必将在医院躺数月方得复原。而且,打鞭时,各家报纸的记者去拍照,第二天登在报纸上,传遍全国。几年前,美国青年迈克菲在新加坡的汽车上涂写,结果被警察抓到,除了被施以重罚外,还被判鞭刑。最后美国总统为之求情,才减刑一半,但仍然挨了三鞭。(2006年10月27日环球时报)
虽然不能说,新加坡的文明是罚出来的,但重罚委实是其中最为成功的秘决。不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如此处罚实在是太轻,很难让当事人留下刻骨铭心的教训。假如真得实施重罚,罚得当事人心痛,罚得咬牙,再加上告知单位,媒体曝光,颜面尽失,我倒想看看,谁还会把闯红灯作为儿戏?
基于此,我颇赞成用重典。只是,我以为,究竟当如何重罚,决不能一个人说了算,要取得立法部门的授权才行,至少要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范才行。
http://news.sohu.com/20080726/n258387070.shtml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10/27/content_52550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