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传统文化向来谈不上形而上的信念和宗教感情,除了曾经几度盲目崇拜政治人物,人们一向崇拜的是自己以及本身的原始欲念。跪倒在神的面前根本没有任何虔诚真意,天灾去拜龙王、求子去拜娘娘、发财去拜财神、避祸去拜菩萨……这些行为方式说穿了,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欲望一旦无节制地延续下去,就会导致人的道德堕落,扩大到一个个群体就是社会道德体系的整体沦丧。         关于这个话题,古往今来的中国经典论著不胜枚举,只是大多表现在对上流社会的建言。不过,偶尔也有另类的声音发出,比如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在做客岭南大讲坛时说:“社会堕落穷人也会随之堕落,堕落的速度甚至超过整个社会,因为穷人没有资源去抵御堕落!”(《南方都市报》8月12日)    

 坦率地说,应该佩服孙先生的勇气,起码他坦言“社会堕落”在先,有了这个前提,穷人堕落当然也不能例外。我之所以对这种说法有疑议,是我对“堕落”的概念突然含混了起来。众所周知,“堕落”是对思想、品质、行为等变坏的概括,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推论,至少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也应该囊括其内。那我就不明白了,所谓的“社会堕落之时穷人堕落更快”究竟是什么逻辑。就算黑砖窑的存在是穷人的堕落,以现有的数据表明,黑砖窑最多不过几千个,而近年来被揪出来的贪官污吏又何止以千位数计?如果腐败案件像大观园里的海棠不合时令开花那也算稀罕,事实却是从“不正之风”到“个别现象”,又发展到像“襄樊窝案”、“郴州窝案”那样如雨后的蘑菇层出不穷。先不说慕绥新、王怀忠、李真、李大伦等贪官的赃物价值几何,就是那些养情妇、包二奶被公众普遍认定为道德堕落者,又有几个是穷人?
寒月悲笳,万里西风瀚海沙;
碧血丹心,关河渺茫梦征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