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拆迁失业人员就业
刘效仁

记者日前从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围绕全市“三年大变样”中心工作,该局充分考虑和维护拆违、拆迁群众的就业利益,采取六项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其中,自主创业的拆迁失业人员,可享受到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支持。石家庄采取六项措施,保障拆迁失业人员就业,值得外地借鉴。(新华网河北频道2008-06-13石家庄日报)
为支持省会“三年大变样”工作,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石家庄许多就业人员主动拆除了自己谋生的场所。他们的这种顾全局牺牲小我的精神委实值得称道。其实,一个城市在发展,拆迁是一个必须的过程。城市要扩张,就需要打破旧有的格局,需要给限制了城市发展的一些狭窄的街道予以改造和拆途。正在南征北战电影中所说,不打掉坛坛罐罐,不丢掉包袱,就不能轻装上阵,就不能大踏步前进。对此,城市居民都会有基本的认知,他们对于政府的正确决策肯定是赞成的,支持的。以至于为了城市明天的发展,不惜牺牲眼前的个人的利益。但不能不看到,他们的这种付出,这种支持应该予以补偿,予以鼓励。而解决好这些人员的生活和工作问题,正是我们的党委和政府必须的责任和必要的担当。
对此,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要时刻牵挂在心,应该像石家庄市那样,采取切实措施,千方百计帮且他们就业和再就业,以期减少拆迁给他们的负面影响。比如,应扩大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将受拆迁工作影响的城镇人员纳入到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短时间内免费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在他们重新就业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拆迁失业人员。对各类用人单位吸纳拆迁失业人员就业的,参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鼓励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拆迁失业人员,在重新创业时可免费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种创业培训班,并享受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支持;女性年龄在35周岁、男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的拆迁失业人员还享受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等,就是要调动市民本身再就业的积极性。但我更认为,作为政府更当开发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政府仍然是这一部分人民实现就业的主渠道,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