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文化遗产抢救刻不容缓    刘效仁
“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6月14日--中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的这一主题,在抗震救灾的大背景下,显得十分眩目。
鉴于“5.12”汶州大地震造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省市1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受损,中国文化部正在研究制定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设施重建和恢复传承规划,支持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同时抓紧研究论证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尽早采取措施,对羌族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北川作为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其种族保护暨文化遗产的抢救,急待与家园重建同步展开。(2008年06月14日中国新闻网)
此次汶川大地震震区为藏、羌等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区。被夷为平地,需要异地重建的北川县,使羌族百姓和民族文化受到了毁灭性的破坏。据北川县政府网站介绍,从北周武帝天和元年(公元566年)置北川县,自今建县已历1440多年。2000年末,全县共有161107人,其中羌族人口77240人,占其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4.9%。北川为古代治水英雄大禹的隆生地,亦是“革命老根据地”。其资源丰富,野生动植物355种,有大熊猫、川金丝猴、羚羊、獐等一级珍稀动物10余种。明代所建的古城堡遗址永平堡,舞蹈、音乐、羌笛、山歌等浓郁的羌族文化和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这个在历史上善战骁勇,喜好居住在半高山地带,被称为“云朵上的民族”却因为地形的缘故遭遇援救困难,用西南民族大学的教授侯斌的话说。“2万多人在这场地震中去世或者失踪,占羌族人口的10%。”地震摧毁了整整一代人(6月3日搜狐博客-文化传媒博客群《羌族文化的拯救与保护困难重重》)而成都军区抗震救灾部队的飞行员、羌族人民的好儿子邱光华烈士,即是周恩来总理当年挑选的第一批少数民族飞行员之一。而羌族人居住的碉楼、吊脚楼以及各种富有民族特色的羌寨几乎毁损殆尽(6月10日法制日报)。不仅大禹的北川古迹,秦汉以来的古羌部落遗迹,新石器时代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的恢复,是目前面临的一大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是困难重重。“作为历史传承人的往往是中老年人。收集羌族文化的老人在地震中也有失踪。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禹羌族文化研究所谢兴鹏教授,几个月前还在媒体上公开质疑纪连海《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只因婚外情》的论断,也在地震中失踪。”羌族文化馆民俗馆,社科院的羌文化研究所都已经在地震中摧毁。现在除了大禹纪念馆尚可抢救,其它馆藏的珍贵文献资料全被地震淹没在废墟里,以至于羌族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也全被掩埋,挖掘与抢救已刻不容缓。(同上,6月3日搜狐博客)
稍感欣慰的是,这一问题不仅引起了专家学者的热切关注,同时,引起了国家高层决策机构的高度重视。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就明确提出,羌族许多古村落位于河谷之中,此前尚未进行文化遗产的全面整理、普查,地震过后,羌族文化遗产不能再受更大损失。认为,民间文艺专家要行动起来保护羌族文化遗产,要下到一线,到北川等羌族聚居地展开文化遗产调查、寻找民间文艺传承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分类;提出具体保护方案,提供给国家文化部(6月10日法制日报)。其实,由于事关重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工程浩大,单靠民间的力量显然力不从心,急待国家政府采取救助和保护的切实行动。
我以为,在这方面,既需要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专门的保护政策,同时亦当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将我国非物质性文化遗产的采访、收集、评定、注册、保护规划以及必要的复制等各种措施制度化、法律化,为其种族保护与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比如,北川的孤儿和百姓就不宜外迁。假如将羌族孤儿转外地收养,离开他们世世代代赖以生产的自然、生态和文化、地理环境,对其种族的繁衍及文化传承都将受到严重影响。也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修复和重建历史古迹和文化遗产,同时亦需要大量的民族文化工作者的智力支持。政府当借鉴际经验,凝聚民间力量,将地震等自然灾害中的文化遗产保护责任转化为全体国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