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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类
这样的人不是人!拿地方真出这种人渣!
无语!
这种人渣不少,这里还有

300银杏树一夜消失谁是“真凶”?

来源:江南时报网 时间:2008-7-23 点击:55681
                                                                  
      “我家种的近300多棵有20年树龄的银杏树一夜之间就被砍光了,真的让我很痛心啊,希望你们媒体能给予关注一下。”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凤洋村村民吉祝倍激动地说。在自家承包的5亩土地上种的银杏树,一夜之间全部被不法之徒砍掉,并将大部分树干运走,致使经济损失近10万元。      让他疑惑的是,为什么在与园区建设现场指挥部几次洽谈拆迁补偿款一事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会发生这样的事。吉祝倍认为,“在洽谈拆迁补偿款的‘关键’时刻,我的近5亩银杏树有可能就是园区建设现场指挥部指使一些不法分子所干的。”种植银杏   拆迁补偿卖出“木柴价钱”      “可以说我是跟这些银杏树一起成长起来的,对于它们我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已是花甲之年的吉祝倍说,“20年前,当时我的工资每个月只有80元,为了让有‘活化石’之称的银杏树大面积的种植起来,带领更多的村民致富,我花了1000元买来有百年之称老银杏树的种子,无偿的分给当地百姓种。”      据吉祝倍介绍,由于银杏树成长的慢,收益也慢,很多村民都没有坚持下来。现在面积最大的也就只有他家的近15亩的银杏林。“老的已有四五十年的树龄,少的的也有十多年的树龄了。为了能让银杏树健康的成长,我花了近半  生的时间来照顾他们,每年的投入资金近8000元。看着他们一天天的茁壮起来,我的心里别提是多高兴了。”      吉祝倍告诉记者,正当他沉浸在收获的喜悦里时,一纸拆迁文书又让他陷入无限的悲痛之中。“为了盐城市城区的发展需要,我们这个地方被规划为开发园区,无奈房子、树林都面临着拆迁、砍伐的危机。”      吉祝倍继续说到,“看到亭湖开发区南洋镇园区建设现场指挥部给予的评估补偿款时,我懵了,所有加起来才2万多元。种一棵银杏树是非常不容易的,要10年种树,20年才能收益的。如果接受了这个价格标准的话,我的损失是非常大的。现在我种的这些银杏树都已经十多年了,再过五、六年就要见到效益了,可是要在这个时候把它们全部的砍伐掉,在补偿款上应当考虑到它所给我带来的潜在的经济效益。”协议未签   300银杏树一夜之间被砍      就这样,由于价格上的分歧,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的协议。可是让吉祝倍没有想到的是,不幸的事就在此时发生了。“7月17日清晨当我还在睡觉的时候,当地村民就有人给我打电话说,我家近5亩的银杏树林不知被谁一夜之间全部被砍光了。我迅速赶到现场,看着满地的残枝落叶,我真的是欲哭无泪。”吉祝倍痛心的说。7月18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近5亩的银杏林,已被砍伐一空,剩下的只有一颗颗裸露的树桩暴露在外面,周边的地上尽是银杏的残枝落叶,让人看了痛心。      据第一时间发现银杏树被砍的凤洋村三组的李奶奶说:“她在7月16日晚上去跑步的时候,还看到满林的银杏树在那好好的,当她次日清晨出来锻炼时,就发现了银杏树全部被砍光了,就赶紧通知了吉祝倍”。“看着好好的树被砍的乱七八糟,真的让人很痛心,毕竟都种了十多年了啊,一夜之间说没就没了,让人难以接受。”李奶奶感伤地说。      记者随即走访了周边的村民进行调查,由于银杏林位于拆迁的范围内,村民居住地离银杏林比较远,加之夜深天黑,没有人目击到毁林事件。但村民们猜测这是园区建设现场指挥部干的。      “我第一时间就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希望公安机关能尽早侦破此案,让毁林的不法之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吉祝倍动情的说,有“国树”、“公孙树”、“活化石”之称的每一棵银杏树都是一笔财富,它们是国家的,广大劳动人民的,它们是以一种社会财富形式存在于人类的历史当中的。      7月21日下午,亭湖区南洋派出所的经办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目前每个人都是怀疑对象,还不能确定谁是真凶,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具体情况不方便向外界透露。指挥部:绝对不会做此事      就此事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亭湖开发区南洋镇园区建设指挥部蒋维亮副主任,他说,“看到银杏树被砍我们也非常的痛心,我们也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此事。在与吉祝倍协商赔偿款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时期内,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园区建设指挥部的处境也是很尴尬的,同时我们不希望有人因此而捕风捉影的对园区建设指挥部无根据的猜测。如果因乱加猜测,我们的权益受到了危害,我们同样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正当的利益。      同时,蒋维亮副主任还声明,作为政府机关部门,绝不会做出那种‘小人’之事,他们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此案,还受害村民一个公正合理的说法。      “至于树木砍伐补偿款一事,如果当事人对于我们园区建设现场指挥部出示的评估价格有异议的话,可以自行请有资格的评估公司对其进行评估,我们可以按照得出的评估结论,予以适当的补偿。”亭湖开发区南洋镇园区建设指挥部的王相德说。律师:已构成刑事案件      盐城瑞信律师事务所郭霞普副主任明确表示,这是一起毁林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已够成刑事案件。所以当事人应该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现场,以便事后取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被征用的林地的补偿一事,应当看林木所种植的土地的性质是承包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群众的承包土地,那么应当根据我国的《林业法》来给予补偿;如果林木所种植的土地是国有土地,那么在补偿方面,应当根据相关的拆迁条例来进行合理的补偿。”郭主任告诉记者。      郭主任表示,新物权法的实施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的财产权利得到有效的保护,并且从新物权法中可以看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合法合理的补偿。      拆迁补偿协议未能谈妥,5亩银杏树却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是偶然,还是当中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这一切都要等待公安机关的最终认定。毁林事件到底是谁所为,村民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何雨橙 记者 姜振军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