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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引蛇出洞”逼“辞职”



    H主任家里电话没有人接,主任室其他同志也不表态,只好隔一会儿,拨一次电话,下午在大公桥也一直打,直到下班以后,H主任的电话才拨通。



    “H主任吗?”我问;



    “是啊,我是!”对方是H主任;



    “请问今天政工科要我提前回站的通知,您知道吗?”



    “下午我才知道!”H主任答复。他没有告诉我“下午他签字了”,估计也是被形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当然我对他签字的“通知”2006年才看到。



    “您是什么意见?”我请示道;



    “你去找了他们没有?”H主任反问我,我只得先把上午情况如实汇报了,重点把我提出的“三点要求”,以及W科长说“哪个派你出去的,你去找哪个”和“可以写辞职报告转上面批”等说了。




    “我看,这样。。。”H主任先思考了会,而后果断地说:“谁要你提前回站,你就要谁签字办手续,要他安排你的工作,要他出具回站证明!”



    “那您主任室就不管了?W说哪个派你出去的,就去找哪个”我希望关键时刻H主任出面;



    这时H主任没有回答,停了一下又问我:“W说了可以写辞职报告转上面批?”



    “是啊!他是说了的!”我回答;



    “你就写辞职报告,看他们怎么说?”我听出H主任相信不会被批,只不过是给他们出个难题,我似乎是领导之间矛盾博弈的一颗棋子。



    听H主任这么说,我犹豫了一下,不答应H可能要得罪他,只好说:“好,那我试试!”



    此时的政工科D科长,正为他借落实上级文件之名,在未具法人公章和出示法人代表签字情况下,以扣帽子,打棍子的文革方式,越权“通知”我提前回单位,钻长办体制弊端空子,马上要“引蛇出洞”把张的“辞职申请书”给引出来而暗自得意。



    而我还在为“法”大还是“权”大?是“法人”大还是“科长”大的问题犯愁。我在单位已严重感到一种不安全感。“5.29通知”科级圆章,如魔鬼血盆大口吞噬着我最后的人性;



    本在后方技术科做管理的我,被单位作为“富裕人员”派出做多种经营。万一有“防大汛”需要,我可不顾“项目”,天天上船“测流”、“取沙”直至汛后。现被上级局长“三方案”名义没完没了地折腾我两个月,接着又假借上级文件“防汛”为名终止“组织选派”,相反又不承认“组织选派”,且采取对待犯有“擅自离岗”错误的粗暴方式激化矛盾,暗地里阻止安排我工作,没有半点协商处理善后的意思,…使我感觉如同违背自己意愿被强奸一样的在滴血:政工科D科长因“开分店”不成,已把我当作“敌人”,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我。记得我们当地土话讲:惹不起,躲得起,我似乎只有远离他们才是唯一选择:与其卑恭屈膝留在单位,不如落实J局长方案和法人代表H主任意见写“辞职报告”。批了,还可以保留工龄;不批,又听了“法人”建议一回,不至少“政工科”、“主任室”两边都“得罪”,最后还可以指望“法人”说过的“一切由单位负责”。



    5月29日晚上,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我在家中虔诚地读着中央省市关于“放活科技人员”文件“辞职”规定:凡自愿辞职到城镇、农村去承包、租赁领办企业,兴办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服务机构的,所在单位应予支持。科技人员辞职需提前两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批准,报主管部门备案。两个月不答复,视为认可。经批准或认可辞职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辞职手续。辞职后不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科技人员,由原单位发给一次性辞职补助金。如果被原单位或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其辞职补助金如数上交录用单位。辞职前和录用后的工龄累计计算。科技人员辞职后,保留其城镇户口,住房允许继续使用。。。



    手中的笔,在纸上跳跃,就象我的命运跌宕起伏;出来的文字写了改,改了写,三易其稿,直到第二天天明,终于完成了第一份“信访”申诉,和被迫“辞职”的“报告”。



        关于5.29通知回站问题的申诉书



葛实站技术科、站部、长委水文局:



各位领导:



    我于去年七月前后向科、站提出“富余人员创办新机构的可行性报告,经同意于1988年11月15日至1989年11月14日起走向社会在科委领导下创办民办科技信息机构,在一年中享受技术科站内出勤待遇,技术科不再以此为由增加人员,条件是工资、奖金等约1300-1700元转给技术科并加至两千元,另付站部五百元。89年3月下旬,水文局局长对此事指出三条出路。1、向长办水文局提出停薪留职申请,具有法人资格、县团级的葛实站不能办;2、将与他人合伙创办的机构转给葛实站管理经营;3、离职;当时我向有关领导表示了两点意见:(1)社会需要我们创办的机构,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事物新机构必须坚持到底;(2)三条方案中希望采取稳妥、安全、双方有利有余地的方案,辞职也行,但是除非万不得已;[(3)一年时间不到解除协议说外面风言很多,说我拿双份工资,技术科什么也不清楚的说法是不负责任的,造成目前局面的责任不在我的主要原因是,我(作为职工个人)的对方意见不统一,而不是我职工个人],此后,我于4月向水文局提出停薪留职申请,据政工科转水文局意见:长办不同意。接着我与合伙人协商,同意[将所创办的信息机构转]第二方案,目前接技术科转政工科通知我于6月1日前回科上班,鉴于目前我按局长提出的方案中前两条行不通,不得已,只好按第三方案,提出辞职申请,请求技术科、站部按湖北省委[88]5号文第三条、省政府[87]88号第三条及宜昌市政府[88]9号文第十一条文,申办辞职手续及发给一次性辞职补助金(比照职工退职补助费标准执行),[在单位外的四个半月及谈判两个月也可]并及时颁发辞职证明书及其他手续。


    我希望长办不久将能严格按省委、省政府、市政府文件制定一系列能解放科技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具体措施,组织和鼓励各类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去社会开拓创办各种体制的企事业服务机构。


    最后重申我的意见。我愿意按水文局提出的停薪留职(已交申请两月),或转交葛实站经营方案执行,把刚刚起步的交通信息事业坚持下去。如果非要中断我们原来一年协议,为了我们开创的交通信息事业——一个已为社会带来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新型事业不中断,不得已,只好请求原单位办理辞职手续。


[注:以上“5.30申诉书”第1稿内容,括号[]加下划线为修改舍弃内容,以还原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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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申诉书”第1稿原始文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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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申诉书”第1稿原始文稿之二]



    第一稿还觉得不理想,又修改重写以下的第2稿:



        关于89年“5.29通知”回站问题的申诉书



葛实站技术科、站部、长委水文局:



    今正式接到技术科转给本人的要求于6月1日前回站上班的通知,否则“按文件精神处理”(意即否则“除名”),兹申诉如下,申诉无效,只好当作“辞职申请书”使用。



    本人于去年下半年向技术科、站部提出“改变或不改变隶属关系”,走向社会创办民办科技信息机构和三峡交通信息中心的可行性报告,经确认可行,于88年11月9日开会确定。根据会议决定,于1988年11月15日起算至1989年11月14日止一年时间向技术科交纳两千元,向站部交五百元(共2500元/一年),同时享受技术科站内出勤待遇。技术科抽出一人经站部同意后后不加人。后站政工科转达水文局意见,认为原站部(法人、县团级)批准的手续应再由再上一级批准,或交由站综合经营管理,或离职。当时我向有关领导表示了两点意见:(1)社会需要我们创办的机构,事业必须坚持下去;(2)希望采取稳妥、安全、双方有利的方式。于是,我陆续表示并花了两个月时间来解决关于停薪留职或交站综合经营。为了使已经起步的交通信息事业和正在筹备的长江技术有限公司正常发展,不得已,只好申请办理辞职手续,根据湖北省委[88]5号文第三条、省政府[87]88号第三条及宜昌市政府[88]9号文第十一条文,申请有关部门尽快办理辞职补助金和有关证明手续,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到街道兴办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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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申诉书”第2稿原始文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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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申诉书”第2稿原始文稿之二]



    满载泪水的原始文稿,详细记录了“下海”及“花了两个月时间来解决关于停薪留职或交站综合经营”的历史真相,可惜,我的第一份“信访信”被“历史”尘埃淹没。



好在还有一份同日起草的“辞职报告”



        辞职申请书

葛实站技术科:
   
    为了使我们原定的交通信息服务计划得以试办成功,为了给社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采取水文局局长同意的向站部上一级申请停薪留职等方式暂时行不通的情况下,不得已提出请求,请求依照湖北省委[88]5号文、湖北省政府[87]88号文及宜昌市府[88]9号文精神关于组织、鼓励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到乡镇企业、街道企业、或走向社会创办各种所有制的技术服务机构的内容,为本人在科委申请创办科技信息、交通信息中心出具辞职证明书,并一次性补发辞职补助金。

特此申请

              葛实站技术科职工
                     

                          张昌茂

                      一九八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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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辞职申请书底稿]


    我在被官方作为证据的“辞职书”中,背书了在采取水文局局长同意的向站部上一级申请停薪留职等方式暂时行不通的情况下,不得已提出请求”的话,真实印证存有“局长三方案”事实。



5月31日,我将“申诉书”和“辞职书”交给单位。我这可怜的山高皇帝远的外业水利职工,想逃离葛实站这是非之地,是否能如愿呢?

(44)截头去尾续“语录”




在我“申诉书”和“辞职书”前后,听见大公桥信息部门外有人游行喊口号,出门一看,好象是一些“葛水院”的学生在。。。接着发现本是惨淡经营的“多种经营”又清淡了许多,…我不得不思考“多种经营”能否坚持下去的问题…



找到H主任,我请求说:“政工科通知我回站,又不让技术科安排我工作,站部能不能出面安排我回站工作?”



“你不是向政工科有三点答复意见吗?这也是我电话说的意思:一年时间不到谁要你提前回站,谁给你签字办手续!谁给你书面结论!谁与你结算!” H主任的话很干脆;




“他们说是水文局意见?”我问;



“在你的问题上,我们主任室,没有接到水文局一个电话,也没有人来宜昌提出要你提前回站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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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主任书面证明:在处理张的问题,既没有党委开会研究,也没有开行政会研究,更没有和我本人商量。更没有和张昌茂交谈。]



“那我现在怎么办?”



“只要我没有亲自撤消站部的书面证明,没有明确取消多种经营项目,没有通知你回站结算,你就按我会上讲的三条,坚持到一年回站。”看来H主任知道他也是被排挤对象,他在按他的行政组织程序做抗争;而我只能是一个棋子,在这场“阶级斗争”的博弈中被推来挡去。



D科长们一刻也没闲着。他们自接到我的“申诉书”和“辞职书”后,马上电话向水文局“汇报”了,当然向上级隐瞒了“阻止技术科安排我工作”的事实,也隐瞒了我的“申诉书”,却把“辞职书”说成是我对抗“组织”,作为证据大肆宣传。水文局政治处本来听说J局长允许“辞职”的,听D科长说我对抗“组织”,加上以前有D科长先入为主的误导,只好答复说不同意辞职,继续做我工作。




“我们是不是可以对张说明上级的意见了?”W副科长向D科长请示;



“还不是时候!”D科长说;“等6月3日我去水文局调资,顺便带张的辞职书去政治处,争取领导签字,这样就可以…”



D科长又把“可以把水文局拉下水”的话止住了,因为对D来说,W是他的一条狗,只要他咬人,不用让他知道太多。



6月3日,汉口长办水文局政治处,宜昌的D科长拿出我的“辞职书”,向XS领导当面汇报。D科长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通,最后问;“您看对张怎么处理?”



“你回宜昌向站领导汇报,党委和行政领导要统一认识,最后你与H主任一起出面,向张昌茂讲明葛实站以前的“组织选派”方式影响不好,局长的方案因情况变化也不能批准,并作好张回站的工作安置和善后结算。”XS领导说;



“万一张不回站呢?”D科长对“统一认识,一起出面”意见觉得不满意,故意逼上级亮出底牌;



“先好好做张的思想工作,万一张不回站,以后可以依据法规给予纪律处分吧。”XS补充答复D说;



D科长正需要XS“纪律处分”这句话,本想顺便请XS签上这句话的,但又担心把前面的“统一认识,一起出面”也写上就麻烦了,只得作罢。



XS刚才补充了一句后,突然想到今年3月随J局长一起到宜昌,了解一些J与H主任之间的矛盾,他知道对我下手,是J局长打击H的借口而已,但以政治处名义出面,如果不经过“政治处”主任X认可,将来也担心他的乌纱帽问题。于是再补充一句:“具体怎么办,等我向X主任汇报以后再说吧。”



D科长听这么说,“把水文局拉下水”的想法动摇了,只得借出差机会多在汉口呆几天,尽量到局机关各科室多走动走动,把“H主任如何支持张下海,如何对抗局长等等”到处散布,靠舆论来影响X主任等上级领导。



回宜昌后,D科长当然不能向H主任汇报,更不能由他与H主任一起出面,对张昌茂讲明…,他最多只能向L书记透透风,然后在焦急中煎熬,根据水文局答复相机行事。直到6月13日,还没听见电话铃响,他拿起电话催问,答复又是“等待”。这时他头脑里发生了激烈斗争:他也想按照加入组织宣誓说的“做一个诚实的好干部”,按XS指示“统一认识,一起出面的意见去做,但他又想,就算H主任接受“一起出面”,我的工作也安排了,前期派出经营也结算了,看着我毫发无损的上下班,他D科长能咽下这口气?何况我是自筹资金,办的是私营执照,可以委托人经营,就是说:人回站了,生意照做,这不是他愿意看到的。当初他要求“开分店”不成功,要复仇的心理,能不让他嫉妒地吐血吗?



“不能这样便宜了张昌茂!”D科长发狠的看着我的“辞职申请书”发呆,满脑子里想怎样才能利用上级意见越过H主任一关?突然,他想到:XS“统一认识,一起出面”的意见不行,“纪律处分”的补充意见是可以利用的。于是,D科长在我的“辞职申请书”下方,将XS十天前的两段意见,截头去尾,还发挥一番,续出如下“语录”:肖**意见:先做工作,请回站工作。如坚持不回站工作,以后作除名处理,由我站写报告给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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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辞职申请书原始文稿,D科长截头去尾续“语录”:XS意见:先做工作,请回站工作。如坚持不回站工作,以后作除名处理,由我站写报告给局里]



这时他还只能按兵不动。因为没有上级电话,他就没有机会利用上级名义,来越过主任室这一关。我们外业水利职工的命运,象一头被人驱使的牛,永远有一根电话线拴着。



1989年6月20日,水文局来电话了,D科长复仇的机会来了吗?

(45)照本宣科玩“柔道”



水文局政治处来电话说,水文局领导们意见与XS意见一样,即“张的辞职不批准。通过站领导统一认识后,好好做张的工作,要张回站;如果万一不回站,可以纪律处分,直到除名。”



D科长接到这个电话,高兴万分。因为局里没有再强调“党委和行政领导要统一认识”和“与H主任一起出面”了,他就是要这样混水好摸鱼。



D的最终目的是把我赶出长办,还不能留痕迹,于是这段时间他专门研究了关于“纪律处分”方面的文件,他想虽然我手里有“站部证明”,但他可以采取“不承认”的手段,只要把我说成是“通知了不回站”,期间超过一个月,就可以按照“自动离职”来处理了,把我赶到社会上,工龄也给抹没有了。



第一步他有个阴阳两份“5.29通知”,“引蛇出洞”将我的“辞职书”给引出来了。但不能这样轻松让我拿“辞职费”,下一步策略是继续采取:停薪留职和辞职不批,又不撤消“组织选派”,只通知我回站上班,又不安排我工作,最后要让水文局相信:他们尽了最大努力,是我一再要求辞职,拒绝回站上班,一切都解决了。至于我提出“要回技术科手续、要书面结论和要结算”的“三要”要求:他有三“不”对策:(一)不出具安排张到技术科工作的手续,也阻止技术科安排他工作;(二)不承认“组织选派”,当然也没有书面结论;(三)也不谈结算问题。



目的和策略有了,D采取什么方法来实现呢?他想到水文局说“站领导统一认识”,意思是要开“站部会议”?能不能用党委会代替?L书记和H主任有矛盾,不可能“统一认识”。那么“站领导”是什么概念? 按水利部宣布 “首长负责制”说法,H主任是“法人代表”代表单位;但L书记是党委书记,D自己是副书记,只要把L书记搞定,他就可以代表“D”了!D是领导一切的,还不能代表“站领导”?何况他还是掌握起草文件、人事档案等握有职工“生杀大权”的政工科科长。管他什么“党政分家”!现在基本不提这个口号了。



“L书记,水文局有指示了。”D科长找了个机会与很有利用价值的L交换意见。



“什么指示?说我听听!”L书记对上级指示很有兴趣,现在当官眼睛只盯着上级一举一动就可以了,靠老百姓投票选举是以后若干年的事;



“水文局电话说,张的辞职不批。要我们统一认识,好好做张的工作,要张回站;如果不回站,就除名。”D科长特意把“站领导”偷换成“我们”,他知道L书记以前是“党政一肩挑”,后来H主任来了,实行“党政分家”,因此忌讳“站领导”三个字;



“那下一步怎么办?”L书记不愿意主动谈看法,他先摸摸D科长的底。自从D科长对“开分店”不成功以来,他看出D是一个报复心很强的人,与D打交道可要小心。



“是不是我们要开党委会,与H主任一起商量后,再做张的工作?”D小心试探;



“党委会就不要开了吧,”L书记想了会说,他知道D今天是要拉他下水,这有违他躲幕后不出面的原则。再说万一H主任开会时公开阻止怎么办?本着凡是对H主任不利的事,只要不把他扯进来,他都支持的原则,他又不想放弃这次机会,于是补了一句:“小D,有局里支持,你们大胆干,不开党委会,将来局里问起来,就说我同意的!



“还要不要通过H主任?”D科长逼L书记表态;



“你们自己看着办吧!”L书记也不是省油的灯,两人互相都心知肚明是怎么回事。



D科长谈到这里,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明天正好H主任外出,是对我下手的好机会。



回到家里,D把准备第二天与W一起把我叫回站“再通知一次”的事,对他老婆讲了。他老婆想了会,一番枕头风吹给他:他们夫妇与老乡W、W1等四人一起中专毕业,可怜兮兮地离乡背井在宜昌打拼,出门在外一直在“组织”上互相照应,四个人一起做到科长、副科长。为了他们的小同盟利益,必须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直到别人心里把他们比做小“四人帮”;但为了“稳”起见,凡是有风险的事,尽量不要老公出面!目前可以利用W,把眼中钉张昌茂这个石头搬掉,顺便还可以撼动H主任的地位。



D听老婆阻止他出面,马上想到他以前的“原则”:对啊!他的“原则”是:有利益的好事自己出面,有风险的坏事W出面。对!明天继续要W出面。



第二天一早,D将计划对他副手W说了。W想在5月29日我与他闹了一架,他心里亏理,只是听命于D没有办法;这次还要他一个人出面,他怕。



D见W不说话,知道他胆怯,便怂恿道:“还是把念文件的本事再耍一次!你把局里通知写在本子上念给张听一遍,然后把情况记下来,我另外派个人给你作证,张说什么、提什么要求你都不管!”



“那将来。。。”W也知道D心狠手辣,他在用“柔道”之术报复张,自己不出面,张没有还手之力;现在要他出面做恶人,他怕将来吃亏,但话又不好明说;



“你、我和W1,我们是三兄弟,将来我们有福同享,有祸同当!”D给W先吃颗定心丸,光下命令不行,还是要给W一点甜头;W头脑虽然简单,说话办事不太稳,正好目前可以利用他,利用完了以后也可以一脚蹬掉。



“好啊,老大你说了的啊,以后可不能反悔啊!”W称呼D为老大表示臣服了:“那你看是今下午,还是明天通知张来政工科?”



称热打铁,否则夜长梦多,D的“柔道”之术想好了,就要果断实施:“就今天下午,你准备一下,给张昌茂打个电话,下午我就不来办公室了!”



一切按照D的“柔道”设计在进行着。我被他们叫到保卫科办公室(在政工科一起,W还兼保卫科长),W拿出他在5月29日念过“91号文件”的活页夹,象外交部发言人一样,把局里“通知”照本宣科地念了一遍。在被W这样一个滑稽的“外交官”表演弄得我目瞪口呆时,W当着我的面,在我的“辞职申请书”下方写上:



21/6 下午找张昌茂谈局里两条意见,1、站、局里叫你回来上班;2、如坚持不回站,请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除名。

             W谈保卫办公室
               21/6 下午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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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在我的“辞职申请书”下方写上:21/6 下午找张昌茂谈局里两条意见,1、站、局里叫你回来上班;2、如坚持不回站,请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除名]

(46) 处级失宠“被犬欺”



我对W的举动提出抗议,厉声质问W:“局长就说可以停薪留职,辞职,你们为什么不行?”



“局长不懂政策!”W突然脱口而出,几乎没有思考,就把5月29日D科长对他发的牢骚话给公开了。他也没想想,当众说出这样藐视D科长的靠山——J局长的话,将来D科长会怎样收拾他;



“你们发通知,通过主任室没有?”我继续质问W:“主任意见是,谁要我提前回站,谁签字办手续!我现在就回来了,你马上签字!”



“主任室无权过问!我只负责转达上级指示,不负责签字!”W的回答干脆利索,估计又是他听到D科长等人背后议论过此话。依W的地位、智力和胆量,他自己不敢也不会制造出新主张!




我听到W口出狂言,当时又让我大感吃惊!在他们看来,政工科依靠L书记和水文局J局长等,与H主任为首的主任室形成了两个阵营;整我的事当然不要主任室插手!主任室几个老领导让位于他们只是早晚的事。面对W目中无人,我只得说:“好!这是你说的啊!你说局长不懂政策,主任室无权过问啊!大家都听到了!”我为W这样水平的人,竟在我们单位还可以混个政工科副科长感到耻辱!也想让周围看热闹的同事们为我做证!但大家对政工科的人都不敢得罪,只有在旁边直摇头。



我无奈马上拨通了H主任电话,将W的话和前后情况向H主任汇了报,H听到后,非常生气,说:“他们也太猖狂了,当时有没有其他人在场?”



我答复说:“我们在三楼走廊上吵了起来,几乎全站的职工都听见了!”



“好,你把这些话记着,将来向上反映!”听得出H主任虽然生气,但他知道他已经得罪了J局长而“失宠”。 只要“失宠”,都没有说话的资格。何况一个处级主任“失宠”?他虽然很早加入“组织”,且是当年堂堂中国最骄傲的水利水电大学毕业的骄子,一个曾经带队出国修建水利工程最年轻的处长,如今是处级事业单位行政一把手,但他却“失宠”了,只能“虎落平阳被犬欺”,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副科长口出狂言,骑在他头上拉屎拉尿,他能怎么办?W连主任和局长都没有放在眼里,我明白了我的处境。



D科长依靠W出面,做了许多坏事(给他立了大功),也给他撮了许多漏子,W当众说出“局长不懂政策,主任室无权过问”的话,只是其中之一,当然遭到H主任、C主任等正义领导和群众的抵制。我的笔记本清楚记录了90.8.17日H主任与C主任等严词谴责W的谈话。



D科长自知理亏,只好为W擦屁股,他于90年6月28日上午11:25分,当我和H主任的面为W辩护:“W等人过去说的话不代表政工科,我是政工科科长,只有我能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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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笔记本实时记录:90.6.28上午11:25分 水文站政工科 D讲:W等人过去说的话不代表政工科,我是政工科科长,只有我能代表]

——D科长本打算为W开脱,制造了一个新逻辑:我是政工科科长,只有我能代表。这样他把他2006年汇编的W副科长几次“5.29谈话”、“6.21谈话”以及后来的“10.30谈话”都否定了。

现在上级和群众一直迷糊的是,以为我在“局长方案”和政工科的“5.29通知”出现后,应该回单位上班,其实不然。

我先打个比方:一、如果你是原来是“科级”干部,二、你后来谋求升“处级”,但没有成功,三、你原来的“科级”上级没有撤消,你应该还是“科级”不变。

同理:一、我持有站部签章的两份书面“同意”证明、有“会议决定”,有H主任“5.12”“再派出”通知之命,原来是“组织选派,多种经营”状态(相当于“科级”); 二、其后按照局长的“三方案”写的“停薪留职申请”、“收回水文站经营方案”和“辞职申请书”未获批准,“5.29通知”没有站部章和主任签字,法律上没有撤消前两个证明(相当于谋求升“处级”没有成功),三、最后我是不是还是回到“组织选派,多种经营”状态不变?——这是很简单的道理,被某些人给搅浑了。

因此,我按照组织原则:服从我的顶头上司是技术科与主任室的指示,他们出具了“科”“站”两级“法人证明”,召开主任现场办公会有决定,H主任是长办与水利部批准的单位“法人代表”。——服从H主任,就是服从组织。要犯错误,首先是组织犯了错误,听从命令的士兵无责。我们外业水利职工,如同一个在外打仗的士兵,一切行动只听从顶头上司军事首长的命令,不然就乱了套。



在我向H主任的电话请示“我该怎么办?”之后,H主任再次指示我:“他们提前哪怕一天要你回来,都要他们签字办回站手续,由他们安排你工作;他们不签字,不安排你工作,你按照我的意见坚持一年到期回站,有问题,由单位负责!”



我的心踏实了,“不签字,不安排你工作,你按照我的意见坚持一年到期回站,有问题,由单位负责!”这是一个士兵在迷失中接到顶头上司首长的指示。



然而,一个新的阴谋正在背后逐渐酝酿成熟。D科长不会就此罢休,他对中国“处级”单位的“两套班子”和“上下级”权利结构了如指掌,他正利用L书记与H主任的矛盾,以及上级J局长对H主任的不满,将掠夺的手,伸向一个远离机关总部的外业水利职工……

(47) 密谋骗签22号文

W副科长于89年6月21日向我照本宣科念“指示”的“谈话”后, D科长在外面躲了一天,下午临近下班,打来电话问W:“你与张昌茂谈话,他提了什么要求没有?”

“还是他的“三个要”,要签字办回站手续,要结算,要书面结论,我按你说的,念完上级两条指示后,就没再理他!”W很得意,停了一下接着说:“老大,今晚要请我喝酒吧,得罪人的事都是我出面哦!”

D科长本来很满意要夸他几句的,听W说要喝酒,看来仅是口头表扬不行了,只好要他下班后悄悄地约上W1到他家来喝酒。D科长自己也绕到二道巷子菜市场买了点卤牛肉加花生米回家做准备。

D科长家,D夫人为他们三兄弟聚会忙碌着。酒过三巡,W眉飞色舞地向D与W1吹嘘白天是如何“耍”张昌茂这个混蛋的,不料W1插上一句:“恐怕你连局长和主任一起都“耍”了吧?”W1平时看不起W,听他在D面前邀功就不舒服,今天要把知道的情况说出来,看着W出洋相;

W一听,敞开的嘴巴马上收住了。D马上看出有问题,问W:“怎么回事?”

W无奈只得把“局长不懂政策,主任室无权过问”等藐视“局长”、“主任”的话说了。D一听,马上把W骂了几句:“你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什么时候能象W1一样,管住你的嘴巴不乱说?”

W1听D夸奖自己,马上手指头顶了W的头说:“你将来吃亏就吃亏在你嘴巴上的!”(附:后来W的结局真是如此!)

D本想继续指责W的,一看W涨红了脸,泄了气,W1却在一边洋洋得意,D突然想到,在两个小兄弟面前要玩“平衡”,而且目前正是用W的时候,只好收场:“算了算了,以后注意,不要得罪H主任!J局长那里应该不会知道的!大家喝酒!”说完,夹起一大筷子卤牛肉到W碗里,W这才有了点笑意,而D转向低头沉思。

W1比W要老练些,看出D埋头想心思,是在为上报长办水文局文件,然后把我整出长办的事发愁。马上出主意:“老大,光你们“政工科”的章子,以及几次“谈话”,水文局不可能发文件给长办的,必须要有葛实站的公章出面才行”。

“恩,这个我知道。但是按规定,动用站部公章,一定要主任室同意,甚至H主任签字,其中H是最大的障碍”D正在读行政学院函授大专,他对行政程序很了解。

“老大,那你说怎么办?”W马上接过话题;

“明天你来起草个上行文,争取盖个站部章,报到水文局!”D科长很果断地对W说。他一般想好了马上就有动作的,从不拖泥带水。

等两个W打着饱嗝离开D家以后,D夫人提醒D说:“你的每一步计划,都应该把L书记拖下水才行,有L书记点头,将来有人为你承担责任!”

“是啊,…”D科长觉得夫人的话很有道理,但L书记目前不在宜昌,一时他为难:“ L书记到汉口出差了。。。”

“等几天吧,心急吃不了热豆腐,L书记“七.一”前要回来吧,没有几天了。”

“只有等啦!”D科长还是很听夫人的话,他们中专同学一个班,他是班长,夫人是团支书,多年的配合一直很默契;从学习、毕业分配,到单位爬到科级干部,夫人都有很大的功劳。有时他会想到:将来有一天,他在葛实站“称王”的时候,他夫人就是“吕后”。


转眼就是7月3号了,今天是星期一,D科长一早到办公室做准备,他想趁上周L书记点头支持他们上行文之机,赶紧起草给水文局的报告,当然事先没经H主任点头,万一以后H主任知道了,已经生米成熟饭,再说有L书记做挡箭牌他也不怕。

这时W已来办公室上班了,D马上与他商量怎么起草的问题。这次与前几天不同,这次他要动用站部公章上行文,一是不能与“5.29通知”一样用手抄,必须通过打印室打印;二是要用正规行文稿纸,还要站领导签发,L书记不敢出面,他D科长只有起草,目前还没有签发站部文件的权利,最后签发一般只有一把手H主任,但H那里可能又通不过,怎么办?

“下行文不需要通过H主任吧?”W突然说:“不如来个技术科行文,要技术科再通知张上班一次,名誉上是给技术科看的,实际上抄报水文局与长办的,这叫…醉翁之意不在酒…”

“只要编文件号,用正规的稿纸起草,下行文也要给H主任签字的!”D解释道;

“直接给张昌茂再发个通知,只不过这次编个文号,用站部章,说不定不需要H主任签字。”W继续出主意;


“哦。。。也许可以。。。”D也似乎眼睛一亮,他想不到W平时不怎么样,关键时刻还很有几个歪点子:“行,这也是孙子兵法里的一计,好!先写了再说,有什么问题,问问L书记!”D时刻记得他“吕后”要拉L书记下水的话。

说着,D马上拿出站部公文稿纸,他说一句,要W写一句,很象苏联电影中斯大林含着烟斗口授命令一样。很快,两个政治搭档就起草了如下文字:

关于限期张昌茂同志回站工作的通知

(89)长葛政字第22号

张昌茂:

1989年5月29日,我站(89)长水字第91号文精神,对你88年11月15日起正式离岗的问题通知你回站工作。

5月30日你交来辞职报告。我们将报告一并带去水文局政治处。并对此事答复两条意见,我站于6月21日下午当面通知你。

—— “离岗的问题”,这样模糊的提法很好!在H主任和张昌茂那里:“组织选派”也是“离岗”啊!但在上级水文局和长委那里,就是“擅自离岗”了!


W
写到这里,突然感觉D太可怕了!“瞒天过海,也是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当中的一计 ”,W抬起头,看着D说道,但是心里在想:D把“斗争哲学”和孙子兵法都学到家了,今天他算计张,将来会不会兔死狗烹,用同样的手段算计我?W这时不敢往下想了,突然感觉D这次整完了张昌茂,下一个被整的就是他了;也似乎突然有了良心发现,想暗地帮我一把,就问D:“张昌茂要签字办回站手续,要结算,要书面结论的意见我们写不写?”


“那怎么能写,傻瓜!上级知道了张的意见,我们还有戏吗?”D科长没有看出W的心理变化,以为W是傻瓜;

“这样也太空洞了吧,上级看了,会说我们工作还没有做到家的!”W一本正经地找理由;

D也认为太没有说服力,张的“三要”意见不能写,他们的下文写不下去,怎么办?D想了一会,突然对W说:“不如马上再给张昌茂打个电话,下面的文字不就有了!”

“恩,”W副科长听得发呆,他越来越觉得D科长太厉害了,今后真得防着他点。这次好歹是对付别人,他可以多少沾点光,马上附和说:“好,这个主意好!”

“还是你来打电话,把上级指示再念一遍!”D科长又想安排W出面;

“什么?还要我来?”W这次说什么也一定不干了。D无奈,只好亲自上阵。幸好是电话通知,如果当面通知的话他脸皮真没有地方搁了,因他本人5月22日曾亲自通知张昌茂“继续干到一年回站”的。

给我的电话打通了,D将W曾经念过的两条再重复了一次,我把H主任同意的“三要”也重复了一次。当然D只需承认他打了电话就可以了,至于我的“三要”的意见,他是万万不能写到文件上去的。

于是, W按照D的意思,另起一行,接着写出如下内容:

7月3日上午,又打电话再三讲明上级组织的两条意见:“停薪留职,辞职报告不批。请回站工作。如坚持不回站,则按除名处理”。

我站限定你于89年7月10日前回站工作,如不按期回站工作,则按除名处理。

特此通知

长办葛实站

1989.7.5

D要W把落款日期延后两天,写成5号,因他考虑要打字,要盖章,可能要5号才行。“限定张昌茂于89年7月10日前回站工作”的时间,也是考虑了打字,盖章,以及通知张还要一天,给张留4天时间足够了。

这时,应该是拉L书记下水的时候了,D立即将稿子拿到隔壁书记办公室,递过去文件,并请教L书记:“您看是不是需要H主任签发?”

L书记很乐意看见后辈尊重自己,立即戴起老花镜,拿起稿件认真看起来。一会,L书记发话了:“我看应该要H主任签字!”

D科长不解的看着L书记;

L书记到底是过来人,他点拨了D科长一下:“文件不通过H主任是不行的,但J局长的关系你是知道的吧!”L的意思是用J局长的大屁股来压H签字,又可以给H主任出难题。

“好!我们打水文局的招牌!”D是聪明人,一下就明白了L的意思:“您还看有什么问题?”

L书记继续看文件底稿,一会又看出问题,“起草正规文件,抬头写张的名字,张是个人,不是单位,好象不合行文规矩!”

“那,…”D科长一时没有了主意,想了会,D说:“改为技术科怎么样?”

“可以!”L书记点头:“这样好!”

一切按照事先的计划在实施,等到7月5日,正好H主任在办公室,D将修改后的“22号文”底稿递到H主任室手里:“ H主任,您看看这个文件,水文局要求我们通知张回来上班,我们已经通知了两三次了,张他不愿意回来,水文局说要用站部文件再通知一次!”

“张的意见是什么?”H主任知道我的意见是“三要”,故意问D科长;

“前几次是W通知的,3号电话是我打的,张要我们签字办手续,这次文件发了,张回站了,我们就给他签字办手续,到时候请您参加结算,张的工作还是安排到技术科,您看怎么样?”

H主任听D科长说是水文局的意思,又保证答应安排我工作、结算的条件,只好签了字。

[attach]320989[/attach]

[89.7.5日(89)长葛政字第22号稿纸]

D科长一口气跑到打字室,很快完成打印7份的任务,转身到管公章的主任秘书那里,很顺利地把站部公章给盖了。一个不按规则出牌,拿原则与信用开玩笑的黑文就这样出笼了:

关于限期张昌茂同志回站工作的通知

(89)长葛政字第22号

技术科:

1989年5月29日,我站(89)长水字第91号文精神,对张昌茂88年11月15日起正式离岗的问题通知张昌茂同志回站工作。

5月30日张昌茂交来辞职报告。我们将报告一并带去水文局政治处。并对此事答复两条意见,我站于6月21日下午当面通知张昌茂。

7月3日上午,又打电话给张昌茂再三讲明上级组织的两条意见:“停薪留职,辞职报告不批。请回站工作。如坚持不回站,则按除名处理”。我站限定张昌茂于89年7月10日前回站工作,如不按期回站工作,则按除名处理。

特此通知

一九八九年七月五日(葛实站公章)

抄报:水文局、长办劳动人事处。

[attach]320990[/attach]

[89.7.5日(89)长葛政字第22号正文]

回头,D马上又亲自将“22号文”送到技术科,要技术科再次通知我来站部接文件。出乎D的意料之外,技术科S科长看了一下文件,望着D科长,半天没有说话。什么原因?主任都签发了,难道技术科不买帐?

[转]如何破解国内官场腐败怪圈

文/小鼻子
    
    官场历来是腐败的高发地,上至中央大员下至小小村官因贪污落马的皆时有发生。虽然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禁止贪污受贿,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但收效甚微。法律法规不足以束缚官员的贪欲而成了摆设,打击行动成了亡羊补牢的一种手段也难见成效。大小官员前仆后继以身试法,贪污腐败之风似有越演越烈之势,国内反腐斗争进入了一个怪圈。如何才能破解这个怪圈肃清官场风气呢?笔者有以下几个建议:
    
    开放舆论监督,给媒体一个宽松自由的环境
    
    舆论是一把双刃剑,政府在疏导舆论导向的时候要好好利用这把双刃剑。我们的政府似乎过于忌讳舆论了,总认为舆论对自己百害而无一利,给予严加管理,致使媒体没有自己的话语权,只能假声于人了。这不仅是政府不自信的表现,更是政府的一大损失。翻开历史的卷页,可以在很多腐败案件的侦破过程中看到媒体的身影,这就是媒体的作用。开放舆论监督的同时,应该给媒体营造一个自由环境。只有在保障媒体及媒体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才能寄希望于媒体发声。想想如果都与辽宁的那个县委书记一样对待说话的记者,哪个记者还敢说话说实话啊?
    
    还政于民,给民众一定的话语权
    
    其实还政于民的口号我们喊了很多年,可至今仍停留在口号的层面上。民众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基本处于失语边缘,没有什么话语权。我们都经历过许多次选举,特别是在号称人民传声器的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有几位选民能真正见过自己所选的候选人呢?更别提候选人的政治宣言了。多数都是形式主义,因为有领导在把关呢,这也好解释为什么我们的人大代表不能真正代表人民了。领导意愿下产生的人大代表素质良莠不齐,导致聚众斗殴、故凶杀人、组织黑社会等等代表丑闻不断发生,严重损害了代表、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至于官员任命方面,普通民众更是集体失语了。官员的指定、推选、任命都是在密封的环境下运作,只有在内部达成统一意见后,才会以告示的形式公布出来,名义上让社会监督,其实这个时候多数官员都已走马上任了。
    
    官员要对人民负责,而不是对上级负责
    
    这条很重要,要建立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府首先要有一支对人民负责的官员队伍。这也是国内官场最为缺少的。国内的官员很大一部分并非对人民负责,而是对上级负责。这不是个人意愿所能改变的,是由国内官场的大气候所造成的。国内官员的任命多是由上级指派或委任的,没有上级的肯定你寸步难行。这就是根源所在,民众没有对官员的任命权,甚至不能影响官员的去留。对下办好办坏都一样,对上要奉承恭维有佳,必要时自然要给予好处利益。这就能解释为什么23岁的年龄有40多年的工龄的奇谈了,为什么在考生的名字后面加上备注填上关系人的姓名职位了,为什么腐败作弊一个道歉就没有人愿意追究了。这就是腐败的温床。如何转变这种状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如前所述,给予民众话语权,让民众来决定谁上谁下谁去谁留。深圳目前开始探索区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副局级干部差额选举就是一个很好的路子。我们寄希望深圳的路子越走越宽,越走越好,也希望在此基础上能够进一步深化政府人事体制改革。
    
    要想彻底改变国内官场腐败怪圈,只有依靠人民大众,提高民众的主导权刻不容缓。

(48) 时光隧道“挂号信”


原来技术科D科长为难了,他明白,这个出自技术科的多种经营项目,就是被水文局局长、站部主任、政工科长插手搞得他们“鸡飞蛋打”:张的人从技术科派走了,人没增加,生产任务没减少,2000元的补偿还没指望,…因此他不想介入太深。“5.29通知”技术科就不情愿的,现在政工科又来了,怎么办?但D是党委副书记兼政工科科长,人在屋檐下,谁能不低头?他想有没有既推掉这个差事,又不得罪D科长的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你们就邮递撒!”突然,技术科S科长想起邮递办法:“搞个挂号信不就行了!”

D科长看出S科长不情愿帮他这个忙了。强行要技术科执行吧,他感到自己在S科长面前威信不够,只好说:“好吧,这份就留你们技术科,张的一份只有明天邮递。”

其实D科长也左右为难:邮递吧,国家对送达文件有原则规定:除非异地送达路途遥远,一般情况下应该“优先当面通知”才有效。我离站部仅仅三百多米,邮递送达是违反原则的;另外即使邮递的话,到7月10日只有4天了,邮递当中还需要时间,7月10日张可能收不到信;如果重新打印、盖章,…这又可能夜长梦多,万一H主任反悔了,他们也是鸡飞蛋打了。怎么办?

第二天,D科长将这个情况向W讲了,W副科长分析情况:“张7月10日前收到信了,他回站来又要我们签字安排上班,又要结算,又要给他结论,我们怎么办?所以,7月10日前收不到信,不正是我们需要的吗?要想整倒一个人,还能讲什么正直、良知、守规则!”

是啊!W说的对!管他什么正直、良知、守规则人类社会也符合自然界“优胜劣汰”规律,而现在是一种逆淘汰的体制,淘汰的就是那些所谓正直的人、有良知的人、守规则的人,其实他们是傻瓜蛋!为不被淘汰,我不做傻瓜蛋!我们否认张是“组织选派”,否认“局长三方案”,明通知上班,暗拒绝安排,已经违反“规则”多次了!不如违反“规则”到底,等将来我们得势了,再改邪归正,回归“正直”、“良知”

想到这里,D说出了下一步计划:“等7月10日一到,我就到汉口机关汇报去。这次一定把水文局领导的签字弄到手!如果张来单位,你们谁也不能接待。他要吵,等他吵去!”

说完,D科长拿出单位信封,端端正正的写上“本市西陵一路88#
张昌茂 同志 收”。写“同志”时,
他想到了文/革,一般在打倒对手前,也称对手为“同志”,他现把我称“同志”,体现了他的肚量!

[attach]323534[/attach]

[89.7.6D科长写“本市西陵一路88#张昌茂同志收”及编号00133挂号信]

写完一看时间,已是7月6日上午快下班了。下午2点半,D科长步行到福绥路邮局,亲自投出这封对他对我都很关键的挂号信,而此时此刻,他走到邮局已有1公里多,是他“当面送达”到我大公桥信息部距离的4倍多,即使送到西陵一路88#我的家,也走了一半还多的路程。

D科长才不在乎多走路!他要的就是这20分邮票收据,他必须赶上今天下午邮局的开箱取信时间;文件签发是5号,“限期张昌茂7月10日之前回站工作”即张必须在7月6日至7月9日之间回站。“耍”张昌茂,也要上级相信我给他留足了4天时间;

这封第一次以葛实站章发出的“挂号信”,76下午4点,才被送到福绥路邮局“发出分拣室”。忙碌的工作人员看了一眼编号00133的挂号信正面,左手快速把信封翻过来,右手中的邮戳章,朝着挂号信背面20分邮票右下角重重地砸去,工作人员哪里知道,他手下的邮戳,记录下了历史的瞬间:1989.7.6.16,对我意味着什么?他只习惯性地随手将信封丢进“本市”邮递帆布口袋,然后用专用封口胶,将帆布口袋封好。

7月7日,D科长发给我收的“挂号信”,随着邮递帆布口袋转到邮件的“接收分拣室”;
即使在同一家邮局,“发出”与“接收”是两班人马,相同的程序。

7月8日上午9时,D科长发给我收的“挂号信”,被收信分拣室的工作人员盖上1989.7.8.9的邮戳。

[attach]323535[/attach]

[7月6日下午4点到7月8日上午9时,邮戳日期显示挂号信在邮局内部运行]

如果今天或者最迟明天我能收到这封信,也许还赶得上最后一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