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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政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物权法也同样反对强制拆迁。
我也是老居宅已搬走的住户,2005年一直至今这个开发商所有证件都没有.就是来骗来了,今年资金又出现了断链问题,根本贷不出钱来.

三年未动工  ,使我们回不了家
打击炒房炒地已列为200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工作要点中。该要点指出,对于国内房地产市场,坚持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严格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依法查处闲置囤积土地、房源问题,严厉打击炒地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闲置土地一种是:合同规定期限内没有开工的,或者是没有规定合同期而发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
                    第二种是:拿了地之后连续中断开发一年,开工面积不到三分之一。
坚决支持中央08年重点打击炒房,囤地违法违规行为!!!
希望国家大力整治非法强拆,让老百姓过上安稳的日子!
特别是要加强媒体的监督力量,不要让地方政府以行政力量给媒体施加压力,而要让媒体敢于讲实话,敢于揭露,敢于暴光,让那些贪官的不法行为暴露与大众眼前.
感谢版主 和各位支持本贴的网友  违法拆迁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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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拆迁,违法拆迁政府的公信力哪去了??????
对违法拆迁视而不见,就是鼓励开发商犯罪!!!
和开发商这是最简单的买卖关系,公平交易,支持你。反对违法拆迁!!!
如果是这么破的楼,早该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