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姚惠敏(山东省蓬莱市北沟镇两铭村),受害人张烁(我18岁的儿子),姚胜(我的弟弟36岁,山东省龙口市兰高镇洽泊村)。
事发工程标段名称:山东省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系24期95标段 。
地点: 山东省龙口市石良镇黄城集南黄水河内。2007年8月正是防洪防汛关键时期,大河内引黄施工仍然照常进行,施工人员及工程设备仍然停留在大河中,施工现场位于大河深处。龙口市引黄工程指挥部及水务局,河道管理局汛期没有停止工程施工, 人员及设备根本得不到最起码安全保障,对人民的生命及财产极不负责 ,龙口市引黄工程指挥部和施工单位分包给无相当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进行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2007年6月26日 贾世君(龙口市石良镇老师店村支部书记)。雇佣我儿子张烁(自带挖掘机)到山东省龙口市引黄调水工程95标段进行施工。佣金为180元每小时。2007年8月12日凌晨12点53分贾世君给张烁打电话说:河里下水了,工地有问题尽快过来。张烁立即与舅舅姚胜还有母亲姚惠敏三个人赶到,大河中央筑起临时坝,挡住北边水不往南流(南边即是施工挖的沟)之间是停放工程车辆,运送物料及行人的铺路。根据承包责任人夜间电话的要求和指令,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展,防止大水冲进施工工地,指挥张烁和姚胜冒着大雨去开车护坝。在施工负责人手挽手的带领下。不料被困在水中,张烁打电话让贾世君派铲车救助,他以种种理由拒绝。在施工现场无任何安全防范设施,出现险情见死不救。一会儿,临时坝冲开,两人活活被水冲到引黄施工的沟里。施工负责人爬到河岸,有关负责人全部逃离施工现场,故意拖延时间,耽误最佳的救援时刻。直接导致二人工地死亡。施工负责人竟回家关机睡觉。当时就像天塌地陷般的
灾难降临在我一个弱
女人的头上,那生死离别的时刻,追心刺骨的痛!那些造孽的只要救一把儿子和弟弟不会被水冲走!苍天啊!我在大河里哭喊亲人的名字!渴望他们听到!盼望会有生还的可能!施工方没有实际参入抢险救援。
8月
12日,我们自己组织、安排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救援打捞,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傍晚家属到龙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刑警大队不予立案,并说这个事件不属公安管。
8月13日下午四点多,在引黄下游几千米处发打捞到姚胜、张烁的尸体。官商勾结,串通一气。 当地110(石良分局)不录用我们受害人家属的真实笔录,弄虚作假,伪造假证,企图推卸责任,逃脱赔偿。
引黄工程是为人民造福的大型国家重点项目,两位亲人在引黄工程施工献出年轻的生命,何时能安然入土?一个不幸家庭母女俩的心同时在流血!泪已哭干!两条人命谁来负责?人的生命如此脆弱!更脆弱的是法律面前无奈和无助!
下附有证人证言及现场录像。
举报人:姚惠敏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