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电费应该由谁付?
我是北京某小区的IC卡电表用户.
一天,北京某区供电所来人到我家,称:我家的电表"电子部分出现故障,造成不买电也不停电总有电用;而机械走字部分是正确的".进而,供电所调出他们自己内部掌握的我家的购电数据,计算出IC卡电表的机械走字比我家的购电数多出约6000度,限我家3日内补交电费约3000元.
我家打电话给供电所,不承认这笔电费;供电所说,机械走字部分肯定没坏,如果我家出示的购电发票数字,能与机械走字对上,就了结此事,更换新电表.
但我家认为,银行代办的供电所预收电费的现金收费单上,并未明示此单据备查的时间期限,也就是说,一手付款,一手买电,当场两清.现在,时过境迁,物权归供电所所有的电表出现了故障,供电所却要我家拿出发票来对证,是无理要求.
我家拒绝拿出发票,拒不承认IC卡电表上的机械走字,认为IC卡电表属于预付电费,通电则用,断电则买,电表坏了跟我没关系.
几个月过去了,供电所至今不给换新表,我家仍在"白用电",此事何时了?这笔电费应该由谁付?